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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普通股筹资 普通股股东权利 持有普通股股份者为普通股股东。依我国《公司法》的规 定,普通股股东主要有如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公司章程规定 行使表决权 股份转让权 3.股利分配请求权。 4.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和对公司事务的 质询权。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节 普通股筹资 一、普通股股东权利 持有普通股股份者为普通股股东。依我国《公司法》的规 定,普通股股东主要有如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依公司章程规定 行使表决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利分配请求权。 4.对公司账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审查权和对公司事务的 质询权。 5.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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