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211400123728536M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从事烧碱、氯、环氧丙烷及聚醚 等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无变更情况。 1997年10月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2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400万股的73.53%:2006年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锦化集团支付对价后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变更为207046969股,占总股本的609%,由于股改限售股解禁后 大股东锦化集团"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最终降至190,126.969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9%2010年6月4日锦化集团宣告破产清算,其持有的本公司190265969 股份和其他资产被依法进行拍卖,2010年7月30日方大集团以233亿人民币 竞得,成为公司的潜在第一大股东。2010年3月19日本公司依法进行重整,同 年7月30日葫芦岛中院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的规定,大股东方大集团转增并让渡股份后,持股比例变更为39.14%,2011 年1月16日方大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266,1775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4%)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本 次股权过户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10月30 日,公司接到方大集团《关于转让方大化工A股股份的函》获悉,方大集团与本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原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6600 万股方大化工股份转让给方威先生,并于2015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本次变动后方威先生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占总股本的971%:通过方大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017,757 股,占总股本的294%,根据相关规定直接、间接持股情况合并计算,方威先生 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权益266,177,757股,占总股本的3914%,方威先生拥有本公 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2016年6月27日,公司接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方大化 A股股份的函》获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新余吴月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部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股份(即198.00)转让给新余吴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于206 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本次变动后 新余吴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8300000,新余吴月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卫洪江先生成为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谷松梅、童小燕、周学民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口适用√不适用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91211400123728536M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从事烧碱、氯、环氧丙烷及聚醚 等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无变更情况。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997 年 10 月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 25,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4,000 万股的 73.53%; 2006 年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锦化集团支付对价后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变更为 207,046,969 股,占总股本的 60.9%,由于股改限售股解禁后 大股东锦化集团"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最终降至 190,126,96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5.92%。2010 年 6 月 4 日锦化集团宣告破产清算,其持有的本公司 190,126,969 股股份和其他资产被依法进行拍卖,2010 年 7 月 30 日方大集团以 2.33 亿人民币 竞得,成为公司的潜在第一大股东。2010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依法进行重整,同 年 7 月 30 日葫芦岛中院批准本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的规定,大股东方大集团转增并让渡股份后,持股比例变更为 39.14%,2011 年 11 月 16 日方大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 266,177,75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9.14%)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本 次股权过户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接到方大集团《关于转让方大化工 A 股股份的函》获悉,方大集团与本 司原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 6,600 万股方大化工股份转让给方威先生,并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本次变动后方威先生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6,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9.71%;通过方大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177,757 股,占总股本的 29.44%,根据相关规定直接、间接持股情况合并计算,方威先生 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权益 266,177,757 股,占总股本的 39.14%,方威先生拥有本公 司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接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方大化 工 A 股股份的函》获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部分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即 198,300,000 股)转让给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本次变动后 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98,300,000 股,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卫洪江先生成为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 19 号华通大厦 B 座 2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谷松梅、童小燕、周学民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