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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婚姻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家庭关 系。了解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权的行使和丧失。理解婚姻关系的社会性 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掌握结婚和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遗产的范 围,继承人的范围,代位继承,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的有效条件,继承权的丧失 教学重点 1、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2、离婚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3、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4、遗嘱的形式和有效条件 教学难点 1、无效婚姻。 2、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3、遗产的分配及债务清偿。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课堂讨论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婚姻法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和因婚姻而产生的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所调整的 对象,是婚姻家庭中的人身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三、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1.结婚条件 必备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一夫 妻制 禁止结婚的条件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结婚的程序 是申请、审査、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对于男 女双方的结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进行审査。符合法律规定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发给结婚证。夫妻关系从取得结婚证时确立婚姻法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了解婚姻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结婚和离婚的法律规定、家庭关 系。了解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权的行使和丧失。理解婚姻关系的社会性, 家庭与社会的关系。掌握结婚和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遗产的范 围,继承人的范围,代位继承,法定继承顺序,遗嘱的有效条件,继承权的丧失。 教学重点: 1、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2、离婚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 3、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4、遗嘱的形式和有效条件。 教学难点: 1、无效婚姻。 2、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和债务的处理。 3、遗产的分配及债务清偿。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课堂讨论。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一、婚姻法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和因婚姻而产生的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所调整的 对象,是婚姻家庭中的人身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三、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1. 结婚条件 必备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一夫一 妻制。 禁止结婚的条件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 结婚的程序 是申请、审查、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对于男 女双方的结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发给结婚证。夫妻关系从取得结婚证时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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