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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肉制品 <0.05<0.05NY/T843-2009 绿色食品 蛋与蛋制品 0.05 0.05 NY/T754-2003 )指一生留特久性农药或已禁用,但已成对环境的染,从次在食品中形成 残通。为控制这类衣药城面物对食品的染制定其在食品中的城面限量 (二)有机磷农药 有机磺农药(organophosphorus pestcide)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生产,广泛用于农作物的杀虫、杀菌和 除草,尤其是有机氯农药停用后,其使用量迅速增加,目前有100多种,占全部农药用量的80%一90%。 按毒性不同分为三类:高毒类主要有对硫磷(1605)、内吸磷(1059)、甲拌磷(3911甲胺磷等:中毒 类有敌敌畏(DDVP)、乐果、甲基1059、倍硫磷、二嗪磷和杀螟硫磷等:低毒类有马拉硫碳(4049)敌 百虫等。 1理化性质有机磷农药具有挥发性和大蒜臭味,难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在碱性溶液中易水解被 破坏。化学性质不稳定,在土壤中持续时间短,一般仅数天,个别的长达数月。有机磷农药生物半衰期短, 不宜在动物和人体内蓄积,在农作物的残留期一般不长,并能在粮食碾磨加工、食品洗涤、去皮、烹调等 处理中不同程度的消减。但有些化合物毒性很大,常引起人的急性中毒。 2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有机砖农药主要污染农产品,不易在动物体内残留。如果有机磷农药作为动 物驱虫杀虫剂使用,或动物采食有机磷拌种的种子或饮用含有机磷的水,均可残留于畜禽产品。在食品加 工中用有机磷杀虫剂杀灭蚊蝇和蟑螂,或用装运过有机磷农药的车辆运输动物性食品,也可造成食品污染。 3对人体的危害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主要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导致乙酰胆碱蓄积而出现全身性中 毒症状。急性中毒时患者出现一系列神经毒性症状,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视力模糊等: 中度中毒表现出汗、肌肉震颤、运动障碍、语言失常、瞳孔缩小等症状:严重时表现为抽搐、昏迷、血压 升高、呼吸困难,甚至死亡。食品中残留的有机磷农药常引起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症候群,如 腹胀、多汗等,偶然有肌肉震颤和瞳孔缩小等症状。 动物实验表明,一些有机磷农药具有胚胎毒性作用,可引起胎儿生长发育不良、畸形或死亡:有些则 可损伤动物的DNA,具有诱变作用。 4检验方法按《动物肌肉中47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9650一2006),或《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61一2003)进行测定 5.允许限量我国规定的无公害和绿色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见表3-2 表32无公害和绿色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指标 农药 无公害畜禽肉 (GB18406.3 无公害酸牛乳NY5142-2002) 绿色乳制品NYT6572007) 00】 蝇毒磷 0.5 敌百虫 01 敌敌畏 0.05 马拉达横 倍陆磷 00 甲胺磷 001 不得检(<0.0057) 6 6 绿色食品 肉及肉制品 ≤0.05 ≤0.05 NY /T 843—2009 蛋与蛋制品 ≤0.05 ≤0.05 NY/ T 754—2003 注:再残留限量(extraneous maximum residue limits,EMRL)指一些残留持久性农药虽已禁用,但已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从而再次在食品中形成 残留,为控制这类农药残留物对食品的污染而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二)有机磷农药 有机磷农药(organophosphorus pestcide)自 20 世纪 30 年代开始生产,广泛用于农作物的杀虫、杀菌和 除草,尤其是有机氯农药停用后,其使用量迅速增加,目前有 100 多种,占全部农药用量的 80%~90%。 按毒性不同分为三类:高毒类主要有对硫磷(1605)、内吸磷(1059)、甲拌磷(3911)、甲胺磷等;中毒 类有敌敌畏(DDVP)、乐果、甲基 1059、倍硫磷、二嗪磷和杀螟硫磷等;低毒类有马拉硫磷(4049)、敌 百虫等。 1.理化性质 有机磷农药具有挥发性和大蒜臭味,难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在碱性溶液中易水解被 破坏。化学性质不稳定,在土壤中持续时间短,一般仅数天,个别的长达数月。有机磷农药生物半衰期短, 不宜在动物和人体内蓄积,在农作物的残留期一般不长,并能在粮食碾磨加工、食品洗涤、去皮、烹调等 处理中不同程度的消减。但有些化合物毒性很大,常引起人的急性中毒。 2.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 有机磷农药主要污染农产品,不易在动物体内残留。如果有机磷农药作为动 物驱虫杀虫剂使用,或动物采食有机磷拌种的种子或饮用含有机磷的水,均可残留于畜禽产品。在食品加 工中用有机磷杀虫剂杀灭蚊蝇和蟑螂,或用装运过有机磷农药的车辆运输动物性食品,也可造成食品污染。 3.对人体的危害 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主要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导致乙酰胆碱蓄积而出现全身性中 毒症状。急性中毒时患者出现一系列神经毒性症状,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视力模糊等; 中度中毒表现出汗、肌肉震颤、运动障碍、语言失常、瞳孔缩小等症状;严重时表现为抽搐、昏迷、血压 升高、呼吸困难,甚至死亡。食品中残留的有机磷农药常引起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症候群,如 腹胀、多汗等,偶然有肌肉震颤和瞳孔缩小等症状。 动物实验表明,一些有机磷农药具有胚胎毒性作用,可引起胎儿生长发育不良、畸形或死亡;有些则 可损伤动物的 DNA,具有诱变作用。 4.检验方法 按《动物肌肉中 478 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9650—2006),或《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61—2003)进行测定。 5.允许限量 我国规定的无公害和绿色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的最高残留限量见表 3-2。 表 3-2 无公害和绿色动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指标 农 药 无公害畜禽肉 (GB18406.3 —2001) 无公害酸牛乳(NY 5142—2002) 绿色乳制品(NY/T 657—2007) 蝇毒磷 0.5 - - 敌百虫 0.1 - - 敌敌畏 0.05 - - 马拉硫磷 - - - 倍硫磷 - 0.05 甲胺磷 - 0.01 不得检(<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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