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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于保护受侵害的权利和恢复破坏了的社会和法律秩序 六、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P72)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基本含义 (二)特征(见P73)人格一词来源于罗马法 (三)历史演进 罗马法---人 近代出现了团体---法人(同时出现了自然人的概念) 法人概念是12、13世纪注释法学派创立,赋予团体法律人格是教会法学---普鲁士邦 民法典正式出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基本含义(P76-77;第七章P226-269 (二)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第3章\法律关系构成要素doc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 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了民事主体活动的目的性。如果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 无法体现、无法落实。 (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如下特征: (1)客观性,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感知和人的行为所支配的客观世界的 各种情况 (2)效益性,它够满足主体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需要,即客体是各种物质非物质财富 (3)法定性,必须时得到法律规范的确认和保护的客观现象 (三)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区别 学者认识不一,通说认为,客体与标的是同一概念,只是标的的适用范围比客体更小 在广泛的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中,通常使用“客体”一词:而在具体合同关系中,通常使用“标 的”一词。标的与标的物不是同一概念,标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而标的物并非所 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当标的是物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标的物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学者认识不 几种观点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物;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物和行为;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 (4)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 (五)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人们进行民事活动总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基于能够满足主体一定 利益需要的一定对象,即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社会其它财富而产生的。这些对象是民事主目的在于保护受侵害的权利和恢复破坏了的社会和法律秩序。 六、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P72) 第 3 章\物权与债权比较.doc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基本含义 (二)特征(见 P73)人格一词来源于罗马法 (三)历史演进 罗马法- - -人; 近代出现了团体- - - 法人(同时出现了自然人的概念)。 法人概念是 12、13 世纪注释法学派创立,赋予团体法律人格是教会法学- - -普鲁士邦 民法典正式出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基本含义(P76-77;第七章 P226-269) (二)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第 3 章\法律关系构成要素.doc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 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决定了民事主体活动的目的性。如果没有客体,主体的权利义务就 无法体现、无法落实。 (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如下特征: (1)客观性,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的意识所感知和人的行为所支配的客观世界的 各种情况: (2)效益性,它够满足主体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需要,即客体是各种物质非物质财富; (3)法定性,必须时得到法律规范的确认和保护的客观现象 (三)客体、标的、标的物的区别 学者认识不一,通说认为,客体与标的是同一概念,只是标的的适用范围比客体更小, 在广泛的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中,通常使用“客体”一词;而在具体合同关系中,通常使用“标 的”一词。标的与标的物不是同一概念,标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而标的物并非所 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具备,当标的是物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标的物。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学者认识不一。 几种观点: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物;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物和行为;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 (4)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 (五)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人们进行民事活动总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民事法律关系都是基于能够满足主体一定 利益需要的一定对象,即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社会其它财富而产生的。这些对象是民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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