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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一派以法国植物学家和瑞士解剖学家为代表,这一派认为物种是连续的,人们所应当做的事 情,是把生物物种分为“自然的种”,为此要尽力对一切能够找到的动植物的特征进行研究,从而 确认某一个种内各亚种的亲缘关系,然后据此分类。这种分类法叫做“自然分类法” 3.两种分类方法的比较。自然分类法能够反映出物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从理论上看来自然分 类法比人为分类法优越。但是从分类工作的实际情况上来看,人为分类法则更为方便和实用。分类 的目的首先在于区别和鉴定物种,因此以固定的、唯一的和明显的特征作为依据来分类最为方便 而自然分类法则必须事先弄清楚物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才有可能进行分类,这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 事。所以,自林奈以来,生物学界所通行的仍然是人为分类法。不过,后来生物学家在选取一些界 限分明和稳定不变的特征作为类别标准时,都注意到不把这些特征绝对化,既承认生物物种间非此 即彼的界限,又看到它们亦此亦彼的联系,既承认分类标准的稳定性,又看到随着自然界的进化和 人类认识的进步,分类标准也必须不断地更新。 4.随着生物分类学的发展,探索新的分类标准,如何使分类更为合理,这至今仍然是生物分类 学者为之奋斗的目标。如今生物分类的方法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生物学家们所选取的分类标准已 越来越接近生物的本质属性。人们除了从形态上选取分类标准之外,还从构造上、生活习性上找出 些更具本质性的标准,例如根据生物的生殖行为,把杂交不育(或称生殖隔离)作为分类的标准等 等,这就比单从形态上分类更能反映生物的亲缘关系。至于现代分子生物学把生物体某种蛋白质(如 细胞色素C的组成作为分类的标准,就有可能在更深层次上揭示物种的亲缘关系了 (二)林奈的分类学思想及其贡献 人为分类法为瑞典著名博物学家林奈所继承和发展。他分类的目的只在于认识事物,所着眼的 是分类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他把生物分为植物和动物两界,相似的植物或动物归并成种,相似的种 归并成属,相似的属归并成目,相似的目归并成纲,于是形成了界一纲一目一属一种这样的分类系 统。林奈发展了鲍欣的双名法,把它推广到动物界,并且一律采用拉丁文,使双名法更为规范。林 奈的功绩是巨大的。他在世时就被誉为“分类学之父” (三)拉马克的生物进化思想 拉马克是布丰的学生,他的生物进化思想是从他的分类学研究工作衍生出来的。通过对当时已 知的无脊椎动物化石的比较和分类,他发现,无脊椎动物的十个纲在构造和组织的复杂程度上,表 现出一定的等级和次序。从此他想到动物界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序列。1802 年他将这个序列排列成一个线性进化阶梯,每一阶梯代表构造程度相似的一类生物,整个阶梯表示 从最简单的物种一直上升到高等动物。拉马克的想法过于简单,但他毕竟是第一个描写生物进化自 然序列的人,生物进化思想在他那里获得了早期的科学形态 (四)进化论与物种不变论之争 拉马克之后,生物进化学说既得到一些学者的支持,也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19世纪20-30年 代,在法国出现了一场物种进化论与物种不变论的论战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法国在比较解剖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通过对成年生物体结构的比较, 科学家们发现脊椎动物这一大类在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于是一些人以为大自然似乎是按照一个 总体方案来构造不同物种的。但是在比较解剖学方面享有盛誉的科学家居维叶不同意这种看法,他 提出了动物是按四种原型方案构造的,认为这样比较容易说明物种的多样性。他还认为,在地球的 历史上,地壳曾发生过几次大的灾难性变化,每次灾变都使某些动物物种灭绝,自然界重新创造物 种时仍然遵守这四种方案,所以虽然再次创造出来的物种与原来的物种不同,而它们的类型则是相 同的。例如,地壳经过四次大灾变,先后创造出鱼类、爬虫类、鸟类和哺乳类的不同物种,但它们 都是按照脊椎动物的方案构造起来的。居维叶的这些观点与生物进化论相对立,但是在解释动物界 构造上的多样性和统一性之间的关系上有合理之处,并且在当时易为人们所接受。进化论与物种不 变论之争以后者的暂时胜利而告终。2.另一派以法国植物学家和瑞士解剖学家为代表,这一派认为物种是连续的,人们所应当做的事 情,是把生物物种分为“自然的种”,为此要尽力对一切能够找到的动植物的特征进行研究,从而 确认某一个种内各亚种的亲缘关系,然后据此分类。这种分类法叫做“自然分类法”。 3.两种分类方法的比较。自然分类法能够反映出物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所以从理论上看来自然分 类法比人为分类法优越。但是从分类工作的实际情况上来看,人为分类法则更为方便和实用。分类 的目的首先在于区别和鉴定物种,因此以固定的、唯一的和明显的特征作为依据来分类最为方便, 而自然分类法则必须事先弄清楚物种之间的内在联系才有可能进行分类,这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 事。所以,自林奈以来,生物学界所通行的仍然是人为分类法。不过,后来生物学家在选取一些界 限分明和稳定不变的特征作为类别标准时,都注意到不把这些特征绝对化,既承认生物物种间非此 即彼的界限,又看到它们亦此亦彼的联系,既承认分类标准的稳定性,又看到随着自然界的进化和 人类认识的进步,分类标准也必须不断地更新。 4.随着生物分类学的发展,探索新的分类标准,如何使分类更为合理,这至今仍然是生物分类 学者为之奋斗的目标。如今生物分类的方法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生物学家们所选取的分类标准已 越来越接近生物的本质属性。人们除了从形态上选取分类标准之外,还从构造上、生活习性上找出 一些更具本质性的标准,例如根据生物的生殖行为,把杂交不育(或称生殖隔离)作为分类的标准等 等,这就比单从形态上分类更能反映生物的亲缘关系。至于现代分子生物学把生物体某种蛋白质(如 细胞色素C)的组成作为分类的标准,就有可能在更深层次上揭示物种的亲缘关系了。 (二)林奈的分类学思想及其贡献 人为分类法为瑞典著名博物学家林奈所继承和发展。他分类的目的只在于认识事物,所着眼的 是分类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他把生物分为植物和动物两界,相似的植物或动物归并成种,相似的种 归并成属,相似的属归并成目,相似的目归并成纲,于是形成了界—纲—目—属—种这样的分类系 统。林奈发展了鲍欣的双名法,把它推广到动物界,并且一律采用拉丁文,使双名法更为规范。林 奈的功绩是巨大的。他在世时就被誉为“分类学之父”。 (三)拉马克的生物进化思想 拉马克是布丰的学生,他的生物进化思想是从他的分类学研究工作衍生出来的。通过对当时已 知的无脊椎动物化石的比较和分类,他发现,无脊椎动物的十个纲在构造和组织的复杂程度上,表 现出一定的等级和次序。从此他想到动物界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序列。 1802 年他将这个序列排列成一个线性进化阶梯,每一阶梯代表构造程度相似的一类生物,整个阶梯表示 从最简单的物种一直上升到高等动物。拉马克的想法过于简单,但他毕竟是第一个描写生物进化自 然序列的人,生物进化思想在他那里获得了早期的科学形态。 (四)进化论与物种不变论之争 拉马克之后,生物进化学说既得到一些学者的支持,也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 19世纪20—30年 代,在法国出现了一场物种进化论与物种不变论的论战。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法国在比较解剖学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通过对成年生物体结构的比较, 科学家们发现脊椎动物这一大类在结构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于是一些人以为大自然似乎是按照一个 总体方案来构造不同物种的。但是在比较解剖学方面享有盛誉的科学家居维叶不同意这种看法,他 提出了动物是按四种原型方案构造的,认为这样比较容易说明物种的多样性。他还认为,在地球的 历史上,地壳曾发生过几次大的灾难性变化,每次灾变都使某些动物物种灭绝,自然界重新创造物 种时仍然遵守这四种方案,所以虽然再次创造出来的物种与原来的物种不同,而它们的类型则是相 同的。例如,地壳经过四次大灾变,先后创造出鱼类、爬虫类、鸟类和哺乳类的不同物种,但它们 都是按照脊椎动物的方案构造起来的。居维叶的这些观点与生物进化论相对立,但是在解释动物界 构造上的多样性和统一性之间的关系上有合理之处,并且在当时易为人们所接受。进化论与物种不 变论之争以后者的暂时胜利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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