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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实两次均主动抄袭别人作业现象,取消当事学生期末考试资格。 3,小测验成绩 小测验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每次测验总分10分,测验成绩为各次测验 成绩的平均分。教师按实际进度随堂测验,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测试题日难度 和题量适中,能反映学生情况。 4.答疑成绩 答疑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答疑次数、回答问题的基本 情况等分别记入答疑成绩中。 5.期末考试成绩 期末考试成绩按实际卷面得分进行登记,最后按百分制提交,教务系统中设 置比例为70%: (三)关于取消考试资格的说明 1.缺课累计13学时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2。无故旷课8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3.抄袭他人作业、实验报告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 4.未完成作业、实验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关于该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的执行说明 1,严格按照学院审核通过的办法执行,不得随意改动或变通。 2,本办法开学第一讲课向全体学生宣布说明。 3.平时成绩评定结果在期末考试前向全体同学公布,负责解释、说明和质 疑,确认无误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4.课程成绩评定办法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教务办公室统一盖章印发后执行。 课程负责人负责将成绩评定办法发放到任课教师,并组织说明和解释相关细则, 所有开课教师评分要求和宽严程度要保持一致,以保证班级间平时成绩的公正 性。 5,课程名称和学时相同的课程期末考试采用同一套试题和补考试题,两个 以上开课教师必须采用流水线方式批阅试卷,严禁单独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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