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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植物学拉丁文 拉丁文是二千多年前居住在欧洲亚平宁半岛上拉丁族的语言,该民族在 公元前753年建立了以罗马城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奴隶制的国家一罗马 帝国。 公元前5-3世纪时,该国日益强大,并逐渐扩充其版图,统一了整个 意大利半岛,到公元一世纪时,占领了欧洲的大部分以及小亚细亚和北非的一部 分,形成了以地中海为中心,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国,拉丁语就成了这些地 方的官方语言。尤其在公元前2世纪末,罗马人征服了希腊,由于古希腊的文 明全盛时期较罗马早几百年,罗马人吸收了古希腊的文化,使罗马文化逐渐丰富 起来,至公元前1世纪古典拉丁语也在这时定形。 以拉丁语为官方语言的罗马帝国虽在公元5世纪灭亡,其他语种相继 兴起,但由于罗马帝国遗留下大量的拉丁文书籍,尤其是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 因此,拉丁文仍在欧洲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目前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使用拉丁语,但有些国家的语言是直接由拉丁 语演化而来的,如: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罗马尼亚语等,这些国家的语 言可以称之为拉丁语的变体或现代拉丁语 拉丁文的文字结构严谨,词汇丰富,词意确切,植物学拉丁文继承了这 些优点,并在经典拉丁文的基础上继续简化文法,又对许多词汇赋予了专门的 确切的含义。 16世纪时,国外的本草学家和植物学家应用拉丁文来写作已成传统的 习惯。到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大量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著,如:《植 物种志》( Species Plantarun),《植物学晢学》( Philosophia Botanica),《植 物学评论》( Critica botanica)等都是用拉丁文写成的 如前所述,拉丁文是个死了的语言,全世界已经没有人再讲拉丁语了, 但在一些科学部门仍然在使用着拉丁文,植物学中使用的只能叫做ˇ拉丁文“不可 称为ν拉丁语 植物的学名是用拉丁文来表达的,它只是个植物的名称,并没有涉及到 更多的文法关系,后面讲述的拉丁文文法中,将详述拉丁文的文法关系。 植物学名的基本知识 植物的学名就是植物的科学名称,也是全世界统一的名称。按国际植物 命名法规的规定,每种植物只能有一个正确的名称,即最早的,合乎各项规则的 那个名称,不问其来源,一律用拉丁文表达处理。植物的学名可以用下列的公式 来表达 植物学名=属名+种加词+命名人 例如:小麦的学名为, Triticum aestivum linneaus其中第一个词是属名 相当于"姓;第二个词是种加词(种区别词),相当于”名",以往常将此部分称 为ν种名",这种叫法欠妥,因为种名是属名+种加词+命名人的全称;第三个词 是命名人,是为该植物取拉丁学名的人,但在非植物分类学专门著作或文章中, 往往将命名人一项省略。关于植物学拉丁文 拉丁文是二千多年前居住在欧洲亚平宁半岛上拉丁族的语言,该民族在 公元前 753 年建立了以罗马城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奴隶制的国家—罗马 帝国。 公元前 5-3 世纪时,该国日益强大,并逐渐扩充其版图,统一了整个 意大利半岛,到公元一世纪时,占领了欧洲的大部分以及小亚细亚和北非的一部 分,形成了以地中海为中心,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国,拉丁语就成了这些地 方的官方语言。尤其在公元前 2 世纪末,罗马人征服了希腊,由于古希腊的文 明全盛时期较罗马早几百年,罗马人吸收了古希腊的文化,使罗马文化逐渐丰富 起来,至公元前 1 世纪古典拉丁语也在这时定形。 以拉丁语为官方语言的罗马帝国虽在公元 5 世纪灭亡,其他语种相继 兴起,但由于罗马帝国遗留下大量的拉丁文书籍,尤其是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 因此,拉丁文仍在欧洲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目前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使用拉丁语,但有些国家的语言是直接由拉丁 语演化而来的,如: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罗马尼亚语等,这些国家的语 言可以称之为拉丁语的变体或“现代拉丁语”. 拉丁文的文字结构严谨,词汇丰富,词意确切,植物学拉丁文继承了这 些优点,并在经典拉丁文的基础上继续简化文法,又对许多词汇赋予了专门的, 确切的含义。 16 世纪时,国外的本草学家和植物学家应用拉丁文来写作已成传统的 习惯。到 18 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大量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著,如:《植 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n),《植物学哲学》(Philosophia Botanica),《植 物学评论》(Critica Botanica)等都是用拉丁文写成的。 如前所述,拉丁文是个死了的语言,全世界已经没有人再讲拉丁语了, 但在一些科学部门仍然在使用着拉丁文,植物学中使用的只能叫做“拉丁文”不可 称为“拉丁语”。 植物的学名是用拉丁文来表达的,它只是个植物的名称,并没有涉及到 更多的文法关系,后面讲述的拉丁文文法中,将详述拉丁文的文法关系。 植物学名的基本知识 植物的学名就是植物的科学名称,也是全世界统一的名称。按国际植物 命名法规的规定,每种植物只能有一个正确的名称,即最早的,合乎各项规则的 那个名称,不问其来源,一律用拉丁文表达处理。植物的学名可以用下列的公式 来表达: 植物学名=属名+种加词+命名人 例如:小麦的学名为,Triticum aestivum Linneaus 其中第一个词是属名, 相当于“姓”;第二个词是种加词(种区别词),相当于“名”,以往常将此部分称 为“种名”,这种叫法欠妥,因为种名是属名+种加词+命名人的全称;第三个词 是命名人,是为该植物取拉丁学名的人,但在非植物分类学专门著作或文章中, 往往将命名人一项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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