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们的研究也显示,投资者在集合竞价不得撤单阶段仍存在较强的撤 单意愿。在9:20至9:25之间,交易系统接收到的撤单(作废单处理)数量每日 平均为1838笔(前5分钟有效撤单为1876笔),数量达882万股(前5分钟有 效撤单量为1706万股)。与集合竞价时段前5分钟相比,后5分钟撤单笔数比较 接近,但每笔撤单的数量(股)则显著下降,说明后5分钟散户的撤单意愿非常 强烈。 在国际市场,为减少策略性撤单行为,除加强监管外,通常采取集合竞价随 机结束制度,如规定在集合竞价时段在最后1分钟内随机结束,从而抑制部分交 易者的虚假下单行为。这一措施可为我国完善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借鉴。 四、集合竞价成交价算法研究 集合竞价通常取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成交价格。成交量最大原则 实际上是集合竞价价格确定的第一原则,但当可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格有多个 时,则需要有其他原则以便作进一步选择。国际市场大多依次以如下四个原则产 生集合竞价成交价:(1)最大成交量原则,即在集合竞价价格上,所能实现的成 交量是最大的:(2)最小剩余原则,即按照所确定的集合竞价价格,未能成交的 数量是最小的;(3)市场压力原则,即所确定的集合竞价价格对集合竞价结束后 的市场压力最小,如在所确定的集合竞价价格档位上,买单未能全部成交,则取 根据原则二确定的多个备选价格中的最高价为集合竞价价格,反之取最低价:(4) 参考价格原则,如按原则三仍不能确定唯一的成交价格,即在多个备选价格中选 择离参考价格(如上一笔交易价)最近的一个价格。 我国沪深股票市场集合竞价算法与国际市场有所不同,沪市算法为:(1)成 交量最大的价位:(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 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4)若有两个以 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沪市集合竞价算法与国际做法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后面几个原则上,沪市没有 市场压力原则和参考价格原则。从理论上看,这两个原则将更有利于增强价格的 连续性,提高集合竞价的定价效率。 88 此外,我们的研究也显示,投资者在集合竞价不得撤单阶段仍存在较强的撤 单意愿。在 9:20 至 9:25 之间,交易系统接收到的撤单(作废单处理)数量每日 平均为 1838 笔(前 5 分钟有效撤单为 1876 笔),数量达 882 万股(前 5 分钟有 效撤单量为 1706 万股)。与集合竞价时段前 5 分钟相比,后 5 分钟撤单笔数比较 接近,但每笔撤单的数量(股)则显著下降,说明后 5 分钟散户的撤单意愿非常 强烈。 在国际市场,为减少策略性撤单行为,除加强监管外,通常采取集合竞价随 机结束制度,如规定在集合竞价时段在最后 1 分钟内随机结束,从而抑制部分交 易者的虚假下单行为。这一措施可为我国完善开放式集合竞价制度借鉴。 四、集合竞价成交价算法研究 集合竞价通常取能够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成交价格。成交量最大原则 实际上是集合竞价价格确定的第一原则,但当可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格有多个 时,则需要有其他原则以便作进一步选择。国际市场大多依次以如下四个原则产 生集合竞价成交价:(1)最大成交量原则,即在集合竞价价格上,所能实现的成 交量是最大的;(2)最小剩余原则,即按照所确定的集合竞价价格,未能成交的 数量是最小的;(3)市场压力原则,即所确定的集合竞价价格对集合竞价结束后 的市场压力最小,如在所确定的集合竞价价格档位上,买单未能全部成交,则取 根据原则二确定的多个备选价格中的最高价为集合竞价价格,反之取最低价;(4) 参考价格原则,如按原则三仍不能确定唯一的成交价格,即在多个备选价格中选 择离参考价格(如上一笔交易价)最近的一个价格。 我国沪深股票市场集合竞价算法与国际市场有所不同,沪市算法为:(1)成 交量最大的价位;(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 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4)若有两个以 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沪市集合竞价算法与国际做法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后面几个原则上,沪市没有 市场压力原则和参考价格原则。从理论上看,这两个原则将更有利于增强价格的 连续性,提高集合竞价的定价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