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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区分开来分别依照不 同的税率纳税,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税负。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 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 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20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 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120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 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200000-700)×(1-200×40%-700]×4=335294.12(元) 1-40%×(1-20%) (2)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20%) =1200000×1-20%) ×20%=228571.43(元) 1-20%×(1-20%)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228571.43=563865.55(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 并缴纳,共节约税款356722.68元(920588.23-563865.55). 2.参考答案: 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0×20%=36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1-20%)×20%=28800(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28800=64800(元) 所得税税负= 64800 ×100%=36% 180000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区分开来分别依照不 同的税率纳税,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税负。 五、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1.参考答案: 本案例中明星直接参加的广告宣传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而明 星将自己的姓名、肖像有偿提供给企业则应该属于明星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如果甲企业能够将合同一分为二,即先签订一份参加广告宣传活动的合同,每 次向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 20 万元,再签订一份姓名、肖像权使用的合同,向 明星支付不含税收入 120 万元。则支付总额保持不变,只是签订了两份不同应 税项目的合同。实施此方案后,甲企业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 l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 40% 7000] 4 335294.12(元) 1 40% (1 20%) (200000 - 7000) (1- 20%) [  −  = −  −  ( 2 )甲企业应当扣缴该明星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 用费所得税率只有一档 20 % ) = = (元) ( ) ( ) 20% 228571.43 1- 20% 1- 20% 1200000 1- 20%    合计应扣缴个人所得税=335294.12+228571.43 = 563865.55(元) 由此可以看出,按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分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合 并缴纳,共节约税款 356722.68 元(920588.23-563865.55)。 2.参考答案: 李先生如成立公司制企业,则: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0 ×20% = 36000 (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0×( l-20% ) ×20% = 28800 (元) 共应纳所得税税额=36000 + 28800 = 64800 (元) 所得税税负= 100% 36% 180000 64800  = 李先生如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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