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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总说明 、为了解全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 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报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 制度 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 三、本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两部分。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 各企业、各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更不得改变统 编码。 四、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1年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工业企业生 产、销售总值》(B102表)、《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103表)、《主要产品生产能力》(B104表)。 2定期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主量》(B201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02表》、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B203表) 五、本制度各目录的使用范围 1《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适用于《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表)。 2《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适用于《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B203表) 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生产能力目录》适用于《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B104表 六、工业名牌产品经济指标半年报,由生产国家、省部级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于1月13日和7月 13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报送省统计局工交处一份,报表使用B202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 标》月报表表式,填写指标包括名牌产品本季止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去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名牌产 品本季止利税总额、去年同期利税总额;名牌产品本季止累计出口创汇收入、去年同期出口创汇收入 和企业全部工业总产值现价本季止累计、去年同期等八项数据,各项指标计量单位除名牌产品本季止 累计和去年同期出口创汇收入为美元外,其余指标一律为千元 七、2006年工业定期报表继续实行超级汇总,要求各工业企业填报各种报表时,做到真实填写, 书写规范,仔细审核,数出有据,减少差错,保证质量 八、要求各工业企业在填写年报、定期报表时,使用同一确认的法人代码。不得因报表种类不同, 使用多个代码,以免引起企业间的混乱。 九、2005年年报企业规模划分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 (2003)17号],大型企业代码为1,中型企业为2,小型企业为3:大中型企业以省统计局核定的企业 名单为准 十、报表报送机关及份数 1民用企业 (1)年报:年报表中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工 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B102表)、《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B103表)和《主要产品生产能力》(104 表)报所在县(市、区)统计局2份,抄报企业主管部门一份。 (2)定期报表:基层企业报所在县(市、区)统计局1份。凡由市(区)统计局直接受理报表的中央 省、市属企业报市(区)统计局1份。报企业主管机关1份。 2军工企业 各种报表报所在地的市统计局1份,报主管部门1份(包括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4—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 政策和计划、进行经济管理 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 报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 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 。 三、本制度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两部分。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 编码, 各企业、各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 ,更不得改变统 一编码。 四、本报表制度主要内容 1 年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 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 表)、《工 业企业生 产、销售总值》(B102 表)、《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103 表)、《主要产品生产能力 》(B104 表)。 2 定期报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主量》(B201 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B2 02 表》、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B203 表)。 五、本制度各目录的使用范围 1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适用于《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1 表)。 2 《主要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目录》适用于《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B203 表)。 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生产能力目录》适用于《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B104 表 )。 六、工业名牌产品经济指标半年报,由生产国家、省部级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于 1 月 13 日和 7 月 13 日前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报送省统计局工交处一份,报表使用 B202 表《工业企业主 要经济指 标》月报表表式,填写指标包括名牌产品本季止累计主营业务收入、去年同期主营 业务收入 、名牌产 品本季止利税总额、去年同期利税总额;名牌产品本季止累计出口创汇收入、去年 同期出口创汇收入 和企业全部工业总产值现价本季止累计、去年同期等八项数据,各 项指标计量单位除名牌产品本季止 累计和去年同期出口创汇收入为美元外,其余指标一律为 千元。 七、2006 年工业定期报表继续实行超级汇总,要求各工业企业填报各种报表时,做到真实填 写, 书写规范,仔细审核,数出有据,减少差错,保证质量。 八、要求各工业企业在填写年报、定期报表时,使用同一确认的法人代码。不得因报表种类 不同, 使用多个代码,以免引起企业间的混乱。 九、2005 年年报企业规模划分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 (2003)17 号],大型企业代码为 1,中型企业为 2,小型企业为 3;大中型企业以省统计局核 定的企业 名单为准。 十、报表报送机关及份数 1 民用企业: (1)年报:年报表中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 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 表)《工 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B102 表)、《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表》(B103 表)和《主要产 品生产能力》(B104 表)报所在县(市、区)统计局 2 份,抄报企业主管部门一份。 (2)定期报表:基层企业报所在县(市、区)统计局 1 份。凡由市(区)统计局直接受理报表的中 央、 省、市属 企业报市(区)统计局 1 份。报企业主管机关 1 份。 2 军工企业: 各种报表报所在地的市统计局 1 份,报主管部门 1 份(包括年报和定期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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