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六月十二日,父亲在农工中央扩大座谈会上说:“我认为在这几次会议曾经谈到政治设计 院,国务院会议程序拿出成品和文字改革问题,此外提到国务院机构下各办各委应当改变, 权放在各部会,多发挥管理机构的作用…。对这些问题我是有意见的,不是凭灵感和一 时的高兴,但语焉不详。可能犯了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违背党的领导,走资本主义道路的 错误。” 六月十三日,父亲在《光明日报》发表了《我在政治上犯了严重错误》一文。他承认自己 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是思想上犯了严重错误,并写道:“这说明我 的立场不稳,认识模糊,以十分不严肃的态度,对待国家政策,以致造成政治上不良的影 响,为右派分子所利用。” 父亲早被钦定为右派之首,自己却说“为右派分子所利用”。人家要求的和自己理解的, 相距岂止十万八千里。上边看到父亲竟是那么地不长进,不识相,不知趣,决定对其加温, 加压,加码。对一个民主人士而言,这个“温”“压”“码”暂时不能直接来自中共,而 必须弯曲地通过民主党派内部去实施。实施的步骤从六月十四日的晚上开始一一 六月十四日晚,民盟举行中央小组会议。会上,史良作长篇发言。这个发言可以分作三段。 第一段是她继续帮助党整风,给司法工作提意见。史良说:“关于司法,我认为的确这几 年来成绩是巨大的,为人民作了很多事情,但缺点和错误是不容忽视的。审判机关历年来 在‘三反’、‘五反’和镇反运动中,是错判了一些案件,可是,我常听见一些司法干部、 甚至是一些较负责的党员干部说:‘我们的错判案件只有百分之几。’这是一种非常有害 的自满情绪。诚然,错判案件在整个判案数中是只有百分之几,甚至是百分之一,但对被 错判的人则是百分之百的遭受冤屈和不幸了。我是拥护毛主席关于‘有反必肃、有错必 纠'的指示的,我看见很多地方是这样做了。但是我看到也有些司法机关在执行这一原则 中是有打折扣的。有的案件判错了经过当事人申请,甚至有关方面和上级司法机关指出, 审判人员也明知错了,但不肯承认错误,宣告无罪释放,还要硬找人家一点小辫子,宣判 为‘教育释放',其实应教育的不是无辜被告而正是主观主义的审判人员自己。更坏的是 本来错了,还迟迟不愿改正,使被屈的人不能得到及时的平反。这是不能容忍的。其次, 在对待我国原有的法学家上也是有缺点的。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在思想改造中,对待 有些老教授们是很不尊重的。当然,必须肯定,一切法律都是为阶级服务的,所有旧司法 人员是必须经过改造的。但是对一切愿意改造和批判自己旧法观点,并愿意为我国社会主 义服务的法学工作者也应给于机会,使其发挥作用。可是,在院系调整中,不少地方曾对 某些教授在一个相当长期内,既不安排工作,又不组织学习,闲置一旁,无人理会,形同 坐冷板凳。有的即使安排工作,也有安排不当的,或者无法发挥其潜力。我认为这是由于 某些共产党员的官僚主义和宗派情绪,因而对本来想在共产党领导下为我国法学事业贡献 力量而又不能发挥潜力的教授们的苦楚心情,是领会不够的。因此,我们认为对原有教授 和法学家们愿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的热诚及其潜力,应有恰如其分的估计,并进一步发挥 他们应有的作用。”这段话,表现出一个著名法学家的水准,一个司法部长的责任心。六月十二日,父亲在农工中央扩大座谈会上说:“我认为在这几次会议曾经谈到政 治设计 院,国务院会议程序拿出成品和文字改革问题,此外提到国务院机构下各办 各委应当改变, 权放在各部会,多发挥管理机构的作用……。对这些问题我是有意 见的,不是凭灵感和一 时的高兴,但语焉不详。可能犯了反对无产阶级专政,违背 党的领导,走资本主义道路的 错误。” 六月十三日,父亲在《光明日报》发表了《我在政治上犯了严重错误》一文。他承 认自己 在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的发言,是思想上犯了严重错误,并写道: “这说明我 的立场不稳,认识模糊,以十分不严肃的态度,对待国家政策,以致造 成政治上不良的影 响,为右派分子所利用。” 父亲早被钦定为右派之首,自己却说“为右派分子所利用”。人家要求的和自己理 解的, 相距岂止十万八千里。上边看到父亲竟是那么地不长进,不识相,不知趣, 决定对其加温, 加压,加码。对一个民主人士而言,这个“温”“压”“码”暂时 不能直接来自中共,而 必须弯曲地通过民主党派内部去实施。实施的步骤从六月十 四日的晚上开始—— 六月十四日晚,民盟举行中央小组会议。会上,史良作长篇发言。这个发言可以分 作三段。 第一段是她继续帮助党整风,给司法工作提意见。史良说:“关于司法, 我认为的确这几 年来成绩是巨大的,为人民作了很多事情,但缺点和错误是不容忽 视的。审判机关历年来 在‘三反’、‘五反’和镇反运动中,是错判了一些案件, 可是,我常听见一些司法干部、 甚至是一些较负责的党员干部说:‘我们的错判案 件只有百分之几。’这是一种非常有害 的自满情绪。诚然,错判案件在整个判案数 中是只有百分之几,甚至是百分之一,但对被 错判的人则是百分之百的遭受冤屈和 不幸了。我是拥护毛主席关于‘有反必肃、有错必 纠’的指示的,我看见很多地方 是这样做了。但是我看到也有些司法机关在执行这一原则 中是有打折扣的。有的案 件判错了经过当事人申请,甚至有关方面和上级司法机关指出, 审判人员也明知错 了,但不肯承认错误,宣告无罪释放,还要硬找人家一点小辫子,宣判 为‘教育释 放’,其实应教育的不是无辜被告而正是主观主义的审判人员自己。更坏的是 本来 错了,还迟迟不愿改正,使被屈的人不能得到及时的平反。这是不能容忍的。其次, 在对待我国原有的法学家上也是有缺点的。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在思想改造中, 对待 有些老教授们是很不尊重的。当然,必须肯定,一切法律都是为阶级服务的, 所有旧司法 人员是必须经过改造的。但是对一切愿意改造和批判自己旧法观点,并 愿意为我国社会主 义服务的法学工作者也应给于机会,使其发挥作用。可是,在院 系调整中,不少地方曾对 某些教授在一个相当长期内,既不安排工作,又不组织学 习,闲置一旁,无人理会,形同 坐冷板凳。有的即使安排工作,也有安排不当的, 或者无法发挥其潜力。我认为这是由于 某些共产党员的官僚主义和宗派情绪,因而 对本来想在共产党领导下为我国法学事业贡献 力量而又不能发挥潜力的教授们的苦 楚心情,是领会不够的。因此,我们认为对原有教授 和法学家们愿为社会主义法制 服务的热诚及其潜力,应有恰如其分的估计,并进一步发挥 他们应有的作用。”这 段话,表现出一个著名法学家的水准,一个司法部长的责任心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