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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基本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 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的约束性指标。到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 分别比2005年下降10%,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4142 万吨减少到1272.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4万吨减 少到22944万吨。 2010年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主要有:二氧化硫排放量力争比上年 再削减40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在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力 争再削减20万吨以上。确保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立方米 以上,新増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5000千瓦,新增30台(套)钢 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通过工程减排,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80万 吨、二氧化硫100万吨以上。分别淘汰炼铁、电力、水泥、焦化和造 纸落后生产能力2000万吨、1000万千瓦、5000万吨、2000万吨和 52万吨。 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0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1万吨,比上年下降 3.0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1万吨,比上年下降1.32%。与2005 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 均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1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基本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 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的约束性指标。到 2010 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 分别比 2005 年下降 10%,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 2005 年的 1414.2 万吨减少到 1272.8 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由 2005 年的 2549.4 万吨减 少到 2294.4 万吨。 2010 年污染减排工作目标主要有:二氧化硫排放量力争比上年 再削减 40 万吨,化学需氧量减排在完成“十一五”目标的基础上,力 争再削减 20 万吨以上。确保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 1000 万立方米 以上,新增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 5000 万千瓦,新增 30 台(套)钢 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通过工程减排,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 80 万 吨、二氧化硫 100 万吨以上。分别淘汰炼铁、电力、水泥、焦化和造 纸落后生产能力 2000 万吨、1000 万千瓦、5000 万吨、2000 万吨和 52 万吨。 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0 年,中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1238.1 万吨,比上年下降 3.0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2185.1 万吨,比上年下降 1.32%。与 2005 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12.45%和 14.29%, 均超额完成 10%的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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