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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在每年的8月份,由各学院统一上报本学院的下一届毕业生的生源情况统计表,毕业办汇总后,打印下发到各学 院,由学院组织学生在生源核对表上进行核对签字(这时需要每位毕业生在上面签名)后,再返到就业办。 2、就业办按照毕业生签名后的核对表组织专人在招生三联单上查找每位毕业生的生源招生页号:并核对变动手续等: 3、所有手续齐全后,就业办带齐招生三联单原件和变动手续,到吉林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后,就业办将生源表数据库上报给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学生处根据该生源表进行毕业生的就业派 遣: 5、在吉林省教育厅学生处通过审查后,学校毕业办将再次下发资格审查核对表,由毕业生签字确认,不再更改。 (四)发放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我校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对已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由校就业办统一填好名字后按 学院发给毕业生。(可示范)毕业生一定要将协议书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但已往总有类似事情发生。如若丢失, 先到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处领取并填写补办协议书申请表,由副书记签字后到校就业办管理科办理领取手续。因 为协议书是最后派遣的惟一依据,所以发下来时要仔细阅读上面的条款及说明,并核对自己的名字、专业是否有误,同时 更要妥善保管。 (五)走访。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了解各地区就业政策,收集需求信息。 (六)向用人单位发邀请函,收集需求信息,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学校毕业生就业大市场。 (七)组织校园招聘会、举办毕业生就业大市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1dquo;供需见面、双向选择&rdquo:(在此之前,毕 业生要做好就业前的各方面准备) (八)针对下一年级学生上就业指导课,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 (九)收集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填好盖章后用人单位留存联由用人单位保存,学校及学生本 人留存联由用人单位统一邮寄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不得由学生本人转送,否则后果自负。 (十)形成就业方案并上报教育部。(5月末或6月初) (十一)派遣、离校 1.发放报到证。报到证是就业管理部门派遣毕业生的惟一依据。根据用人单位返回的协议书,校就业办统一打印报到 证。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验印后由校就业办发放到各学院,再发给毕业生本人。 2。户籍关系、档案的转寄 户籍关系由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根据就业方案统一办理转迁证明,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学生离校后持报到证、户籍关系到 单位报到。 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生处统一以机要的方式寄送到用人单位。 对于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自愿将档案留存在学校二年,但只负责办理毕业的相关手续,其它事宜如出国、考研、开具其 它证明等不负责:也可将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十二)办理改派手续 学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程序:1.原单位出具退函2.新单位出具接收函3.原来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4.由校就业办到省教育厅办理手续 第二节大学毕业生自身的择业程序1、学校在每年的8月份,由各学院统一上报本学院的下一届毕业生的生源情况统计表,毕业办汇总后,打印下发到各学 院,由学院组织学生在生源核对表上进行核对签字(这时需要每位毕业生在上面签名)后,再返到就业办。 2、就业办按照毕业生签名后的核对表组织专人在招生三联单上查找每位毕业生的生源招生页号;并核对变动手续等; 3、所有手续齐全后,就业办带齐招生三联单原件和变动手续,到吉林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后,就业办将生源表数据库上报给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教育厅学生处根据该生源表进行毕业生的就业派 遣; 5、在吉林省教育厅学生处通过审查后,学校毕业办将再次下发资格审查核对表,由毕业生签字确认,不再更改。  (四)发放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我校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对已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由校就业办统一填好名字后按 学院发给毕业生。(可示范)毕业生一定要将协议书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但已往总有类似事情发生。如若丢失, 先到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处领取并填写补办协议书申请表,由副书记签字后到校就业办管理科办理领取手续。因 为协议书是最后派遣的惟一依据,所以发下来时要仔细阅读上面的条款及说明,并核对自己的名字、专业是否有误,同时 更要妥善保管。 (五)走访。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了解各地区就业政策,收集需求信息。 (六)向用人单位发邀请函,收集需求信息,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学校毕业生就业大市场。 (七)组织校园招聘会、举办毕业生就业大市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此之前,毕 业生要做好就业前的各方面准备) (八)针对下一年级学生上就业指导课,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就业指导。 (九)收集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填好盖章后用人单位留存联由用人单位保存,学校及学生本 人留存联由用人单位统一邮寄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不得由学生本人转送,否则后果自负。 (十)形成就业方案并上报教育部。(5月末或6月初) (十一)派遣、离校 1.发放报到证。报到证是就业管理部门派遣毕业生的惟一依据。根据用人单位返回的协议书,校就业办统一打印报到 证。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验印后由校就业办发放到各学院,再发给毕业生本人。 2.户籍关系、档案的转寄 户籍关系由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根据就业方案统一办理转迁证明,并发放给毕业生本人。学生离校后持报到证、户籍关系到 单位报到。 档案在毕业生离校后由学生处统一以机要的方式寄送到用人单位。 对于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自愿将档案留存在学校二年,但只负责办理毕业的相关手续,其它事宜如出国、考研、开具其 它证明等不负责;也可将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十二)办理改派手续 学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程序:1.原单位出具退函2.新单位出具接收函3.原来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4.由校就业办到省教育厅办理手续 第二节 大学毕业生自身的择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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