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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非歧视原则 (二)非歧视原则的例外 1.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例外(GATT 第六条、) 2.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GATT第二十四 条、GTAS第十条) 3.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差别待遇例外(GATT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GTAS第四条)• (二)非歧视原则的例外 • 1.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例外(GATT 第六条、) • 2.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GATT第二十四 条、 GTAS第十条) • 3. 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差别待遇例外(GATT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 GTAS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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