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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旅行社辩称:8月罗女士来我社办理新、马、泰、港、澳游,强调她从未办过出境手 续,我社即为她讲解并提供办理护照程序、旅游行程、价格等资料。罗的新加坡签证被拒签 是由于罗本人在新加坡曾有跳机记录(非法滞留行为),罗来我社办理新、马、泰、港、澳 游,隐瞒其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行为,造成新加坡签证被拒签,导致机票等费用损失4682元, 应由罗承担责任。H社无权经营出境游,只是出境游的报名点,此次罗的出境游的整个操作 是交给Q组团社全权安排处理,请求质监所向Q组团社调查核实 鉴于Q组团社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为了查清案情,质监所同意H旅行社申 请,追加Q组团社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审理。Q组团社辩称:罗女士的新加坡签 证被拒签是由于罗本人在新加坡曾有非法滞留行为,机票款等费用损失4682元是由于罗隐 瞒其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行为造成的,应由罗承担责任。新加坡驻华领事馆办理旅游签证必须 要看游客的往返机票,因此,旅行社先购机票再办签证,并无过错。Q旅行社向质监所提供 有关证据材料,一是新加坡方面出具的一份传真件,上面载明:罗在新加坡有跳机记录,新 加坡签证不能通过。罗肯定不能入新。二是驻中国华南及香港地区新加坡旅游局陈女士致Q 组团社张经理的传真函,上面载明:所有赴新旅游人士,必须经由有权旅行社代办新加坡签 证,而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旅客的个人资料及行程,所确认乘坐之航班资料亦必须包括在内 是机票款等费用损失清单 罗对H、Q旅行社的答辩予以否认,并辩称她告诉H社她去过新加坡,H社只问她这 次赴新会不会跑掉,并没问其他事宜:她并不知道上次赴新多呆几天会成为再次赴新的障碍 ◆调查情况◆ 本案争议焦点是对以下主要事实的认定 第一,罗到H社办手续是否如实告知她在新加坡有过跳机记录?对于这个问题,罗称 她告诉H社她去过新加坡,但H社没问她在新加坡有过跳机记录等其他事宜:H社则称罗 强调她从未办过岀境手续,我社即为她讲解并提供办理护照程序、旅游行程、价格等资料。 经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我们认定罗没有如实告知她在新加坡有过跳机记录 第二,H社对客人有否完全尽到提醒说明义务?H社向我所说明该社门市部贴有出境游 客须知,其中“注意事项”写明:“任一国家移民局拒绝入境导致行程延误或取消,以此而 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但无法提供客人确认已阅出境游客须知的签字证明。因此,我们认 定H社没有完全尽到提醒说明义务。 第三,罗是否明知她曾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行为会成为她再次赴新的障碍而仍然委托H 社办理新马泰港澳游? 第四,新加坡驻华领事馆办理旅游签证是否必须要看游客的往返机票?旅行社先购机票 再办签证做法是否妥当? 对于第三、第四问题,我所专门致函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询问,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 馆给我所发来书面答复: (一)新加坡严格取缔滞留或非法移民等行为。一般地,任何因滞留在新加坡而被捕的 人,不论国籍,都将在其被遣送回国前收到新加坡政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此人在再次进 入新加坡前必须得到新加坡移民局的书面批准:否则,根据新加坡移民法第36条,他将被 指控违法。此人必须签字确认其明白通知的内容。 (二)旅行社在我馆申请旅行团签证时无须出示往返机票。据此可见,罗明知她曾在新 加坡非法滞留行为会成为她再次赴新的障碍;对于第四个问题,我所还向我省其他几家出境 游组团社了解,他们回复无需看游客的往返机票。Q社提出的先购机票再办签证等主张不能 成立 ◆责任认定◆H 旅行社辩称: 8 月罗女士来我社办理新、马、泰、港、澳游,强调她从未办过出境手 续,我社即为她讲解并提供办理护照程序、旅游行程、价格等资料。罗的新加坡签证被拒签 是由于罗本人在新加坡曾有跳机记录(非法滞留行为),罗来我社办理新、马、泰、港、澳 游,隐瞒其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行为,造成新加坡签证被拒签,导致机票等费用损失 4682 元, 应由罗承担责任。H 社无权经营出境游,只是出境游的报名点,此次罗的出境游的整个操作 是交给 Q 组团社全权安排处理,请求质监所向 Q 组团社调查核实。 鉴于 Q 组团社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为了查清案情,质监所同意 H 旅行社申 请,追加 Q 组团社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本案的审理。Q 组团社辩称:罗女士的新加坡签 证被拒签是由于罗本人在新加坡曾有非法滞留行为,机票款等费用损失 4682 元是由于罗隐 瞒其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行为造成的,应由罗承担责任。新加坡驻华领事馆办理旅游签证必须 要看游客的往返机票,因此,旅行社先购机票再办签证,并无过错。Q 旅行社向质监所提供 有关证据材料,一是新加坡方面出具的一份传真件,上面载明:罗在新加坡有跳机记录,新 加坡签证不能通过。罗肯定不能入新。二是驻中国华南及香港地区新加坡旅游局陈女士致 Q 组团社张经理的传真函,上面载明:所有赴新旅游人士,必须经由有权旅行社代办新加坡签 证,而申请签证时必须提交旅客的个人资料及行程,所确认乘坐之航班资料亦必须包括在内。 三是机票款等费用损失清单。 罗对 H、Q 旅行社的答辩予以否认,并辩称她告诉 H 社她去过新加坡,H 社只问她这 次赴新会不会跑掉,并没问其他事宜;她并不知道上次赴新多呆几天会成为再次赴新的障碍。 ◆调查情况◆ 本案争议焦点是对以下主要事实的认定: 第一,罗到 H 社办手续是否如实告知她在新加坡有过跳机记录?对于这个问题,罗称 她告诉 H 社她去过新加坡,但 H 社没问她在新加坡有过跳机记录等其他事宜;H 社则称罗 强调她从未办过出境手续,我社即为她讲解并提供办理护照程序、旅游行程、价格等资料。 经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我们认定罗没有如实告知她在新加坡有过跳机记录。 第二,H 社对客人有否完全尽到提醒说明义务?H 社向我所说明该社门市部贴有出境游 客须知,其中“注意事项”写明:“任一国家移民局拒绝入境导致行程延误或取消,以此而 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但无法提供客人确认已阅出境游客须知的签字证明。因此,我们认 定 H 社没有完全尽到提醒说明义务。 第三,罗是否明知她曾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行为会成为她再次赴新的障碍而仍然委托 H 社办理新马泰港澳游? 第四,新加坡驻华领事馆办理旅游签证是否必须要看游客的往返机票?旅行社先购机票 再办签证做法是否妥当? 对于第三、第四问题,我所专门致函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馆询问,新加坡驻厦门总领事 馆给我所发来书面答复: (一)新加坡严格取缔滞留或非法移民等行为。一般地,任何因滞留在新加坡而被捕的 人,不论国籍,都将在其被遣送回国前收到新加坡政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此人在再次进 入新加坡前必须得到新加坡移民局的书面批准;否则,根据新加坡移民法第 36 条,他将被 指控违法。此人必须签字确认其明白通知的内容。 (二)旅行社在我馆申请旅行团签证时无须出示往返机票。据此可见,罗明知她曾在新 加坡非法滞留行为会成为她再次赴新的障碍;对于第四个问题,我所还向我省其他几家出境 游组团社了解,他们回复无需看游客的往返机票。Q 社提出的先购机票再办签证等主张不能 成立。 ◆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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