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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导入】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了多起起与地下水污染有关的典型案例: 2021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经 济开发区地处淮河流域,督察组发现,固镇经济开发区及其周边农田内存在多个 污水渗坑,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496倍、447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2021年8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4万余吨混有 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埋在当地一机砖厂的取土坑,严重威胁地下水安 全。 地下水污染,由于其隐蔽性、危害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一直备受关注。面 对受污染的地下水,应该如何开展监测工作呢? 返回目录上一页下一页尾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任务导入】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了多起起与地下水污染有关的典型案例: 2021年4月,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称,安徽省蚌埠市固镇经 济开发区地处淮河流域,督察组发现,固镇经济开发区及其周边农田内存在多个 污水渗坑,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 496倍、447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威胁。2021年8月,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 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4万余吨混有 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违法填埋在当地一机砖厂的取土坑,严重威胁地下水安 全。 地下水污染,由于其隐蔽性、危害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一直备受关注。面 对受污染的地下水,应该如何开展监测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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