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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秩序的僭越 我们还不妨返回来,透过2007年秋天那场游艇会来观察和分析当今中国的制度缺失。 黄光裕之所以热衷于这个“桃园三结义”的翻版故事,是因为他玩弄的资本腾挪术始终需 要政府做杠杆,是因为他在土地和资本之间运作出来的数以亿计的资金需要漂洗,是因为他 在不断陷入经济犯罪指控之际需要高层保护。 连卓钊发挥的是媒介作用。他通过公海赌船这个灵活的、隐秘的交流平台,把赃款与贷 款联系起来、把地下钱庄与境外银行联系起来、把黑道与白道联系起来、把商界与政界联系 起来,进而在国家秩序之外形成了庞大而有力的次级秩序。 郑少东与连卓钊的勾结起初是因为权力。郑需要黑道信息和涉事官员信息,而连可以有 选择地满足这种需要,并以此获得庇护。在这里警匪互相利用也互相渗透。郑少东与黄光裕 之间是权钱互动。黄想花钱买屏障,郑想花钱买稳定,也是一种互惠关系。黄连郑三者之间 信任的基础却在于传统的地缘关系,这就是他们选择离故乡最近的海域作为密谈地点的原因。 可想而知,如果中国政府对市场不享有任意指手画脚的超强权力,那么私营企业以及商 人向官员行贿的动机就会大幅度减弱。如果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获得法律制度上的可靠保障, 那么“圈地”与“圈钱”之间的互动关系就不会如此畸形发达,有产者也不必纷纷在衙门 里寻找自己特有的庇护者。 如果官员以擅自收取贿赂的方式来保护财产权和人格权的现象普遍化,就会主要在如下 两个方面抽空国家的价值基础: (1)税收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的属性被歪曲、被消磨,国库因中饱私囊的所 谓“内卷化”机制而逐渐空虚: (2)政府摈弃那种超然于各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之上的中立性、客观性,成为偏祖少数 关系户或行贿者的帮办,进而蜕化成某种勾结型政府,完全丧失道义根据。 在这样的状况中,国家秩序的存在形态与黑道帮派的规则以及相应的次级秩序之间的界 限就会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混淆不清。 树立法制权威的起点 要从根本上打破超级分利联盟,必须完备包括产权保护、税务法定、财政透明、司法独 立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并使规范的执行合理化、去人情化,并按照法治原则严格限制国家权力 的滥用。 倘若坏事也可以变好事,在我看来,南国赌王案能变成的好事就是为中国加强规范刚性、 树立法制权威提供了一个最没有争议的契机。 概而论之,公民之所以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具有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往往需要举出理 由加以论证,而关于善、正义以及公平的说理过程难免掺杂传统文化的影响、意识形态的因 素、利益集团的博弈等,有可能使得法律的效力相对化。但在有些方面,法律制度为解决单 纯的调整问题而存在,其强制约束力是不证自明的客观需要。正因为存在这样公认的调整功 能,所以必须树立法制权威,用以统一步调、避免混乱和冲突。例如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无 非明确人们的行为方式,从而改进道路秩序、保障所有人的安全。像这样为了调整社会步调 而严格执法,不会引起对错之争。因此,交通规则是最容易刚性化的,应该成为树立法制权 威的起点。同样不容讨价还价的逻辑也存在于反腐败的执法行为。 公海赌船上进行权钱交易的罪恶是如此触目惊心。警匪勾结、黑白串通对社会公共秩序 的危害也的确令人不寒而栗。法律在这里举起正义之剑,当然毋庸置疑。倘若制度在这里也 不能立威立信,那么人民就将面对更彻底的无法无天! (载《财经》杂志总第348期2013-02-25)2 次级秩序的僭越 我们还不妨返回来,透过 2007 年秋天那场游艇会来观察和分析当今中国的制度缺失。 黄光裕之所以热衷于这个“桃园三结义”的翻版故事,是因为他玩弄的资本腾挪术始终需 要政府做杠杆,是因为他在土地和资本之间运作出来的数以亿计的资金需要漂洗,是因为他 在不断陷入经济犯罪指控之际需要高层保护。 连卓钊发挥的是媒介作用。他通过公海赌船这个灵活的、隐秘的交流平台,把赃款与贷 款联系起来、把地下钱庄与境外银行联系起来、把黑道与白道联系起来、把商界与政界联系 起来,进而在国家秩序之外形成了庞大而有力的次级秩序。 郑少东与连卓钊的勾结起初是因为权力。郑需要黑道信息和涉事官员信息,而连可以有 选择地满足这种需要,并以此获得庇护。在这里警匪互相利用也互相渗透。郑少东与黄光裕 之间是权钱互动。黄想花钱买屏障,郑想花钱买稳定,也是一种互惠关系。黄连郑三者之间 信任的基础却在于传统的地缘关系,这就是他们选择离故乡最近的海域作为密谈地点的原因。 可想而知,如果中国政府对市场不享有任意指手画脚的超强权力,那么私营企业以及商 人向官员行贿的动机就会大幅度减弱。如果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获得法律制度上的可靠保障, 那么“圈地”与“圈钱”之间的互动关系就不会如此畸形发达,有产者也不必纷纷在衙门 里寻找自己特有的庇护者。 如果官员以擅自收取贿赂的方式来保护财产权和人格权的现象普遍化,就会主要在如下 两个方面抽空国家的价值基础: (1)税收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的属性被歪曲、被消磨,国库因中饱私囊的所 谓“内卷化”机制而逐渐空虚; (2)政府摈弃那种超然于各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之上的中立性、客观性,成为偏袒少数 关系户或行贿者的帮办,进而蜕化成某种勾结型政府,完全丧失道义根据。 在这样的状况中,国家秩序的存在形态与黑道帮派的规则以及相应的次级秩序之间的界 限就会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混淆不清。 树立法制权威的起点 要从根本上打破超级分利联盟,必须完备包括产权保护、税务法定、财政透明、司法独 立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并使规范的执行合理化、去人情化,并按照法治原则严格限制国家权力 的滥用。 倘若坏事也可以变好事,在我看来,南国赌王案能变成的好事就是为中国加强规范刚性、 树立法制权威提供了一个最没有争议的契机。 概而论之,公民之所以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具有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往往需要举出理 由加以论证,而关于善、正义以及公平的说理过程难免掺杂传统文化的影响、意识形态的因 素、利益集团的博弈等,有可能使得法律的效力相对化。但在有些方面,法律制度为解决单 纯的调整问题而存在,其强制约束力是不证自明的客观需要。正因为存在这样公认的调整功 能,所以必须树立法制权威,用以统一步调、避免混乱和冲突。例如严格执行交通规则,无 非明确人们的行为方式,从而改进道路秩序、保障所有人的安全。像这样为了调整社会步调 而严格执法,不会引起对错之争。因此,交通规则是最容易刚性化的,应该成为树立法制权 威的起点。同样不容讨价还价的逻辑也存在于反腐败的执法行为。 公海赌船上进行权钱交易的罪恶是如此触目惊心。警匪勾结、黑白串通对社会公共秩序 的危害也的确令人不寒而栗。法律在这里举起正义之剑,当然毋庸置疑。倘若制度在这里也 不能立威立信,那么人民就将面对更彻底的无法无天! (载《财经》杂志总第 348 期 20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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