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修正案禁止国会制定关于确立国教、干预宗教信仰自由或者 剥夺言论自由的法律,同时也赋予民众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诉冤请愿的 权利。 第二修正案规定了经常被援引的“民众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 利”。 第三修正案吸取了殖民时期英国统治者的教圳,规定士兵未经房 主许可不得驻扎于任何民房。 第四修正案赋予民众不受政府无理搜查和拘押的权利:并规定只 有理由充足适当并详列应予搜查的地点和对象(人或物)时,政府才 能颁发搜查令。 第五修正案涉及多种权利,包括:在一般情况下不经起诉则不受 死罪或重罚;不允许“双重治罪”(double jeopardy,即因同一罪行两次 受罚);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我归罪;未经正当法 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补偿,政府 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 第六修正案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被告应享有下列权利:由中立而公 正的陪审团予以公开审判,不得拖延:可获知自己受到了什么控告,原 因何在;可同原告证人对质;可运用强制程序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可获得律师的协助辩护。 第七修正案规定:在民事案件中,只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即应由陪 34座里程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