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 是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 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 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査,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 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 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 是: 。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维护管理; 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人负责维护管理,或 者有偿委托供气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气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人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 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人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人 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三)用气人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人收取滞纳金。 (四)用气人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 时,或者用气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燃气费的,供气人有权中断供气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