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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县弟三污水处理厂PP即项日 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3.22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废水处理规模为1.5万m,排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1)一级A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 中表2标准。尾水排入长江,长江当涂段为水体:长江多年平均流量33980ms,水域 规模属于大型。本项目污水复杂程度为复杂,因此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1.3.1-3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污水排放量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m3/d) 水域规模 水质要求 复杂 Π 中、小 IIV 10000-20000 中等 大 I、Ⅱ 中、。小 I、Π 简单 中、小 1.3.2.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址于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为园区规划的工业 用地,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因 此,噪声评价的主要内容为评价厂界噪声是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 目建设前后周边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不明显,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山/T2.4-2009)规定,判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3.2.4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610-2016),项目为U城镇基础设 施及房地产14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类,项目所在区域 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因此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见表1.3.23。 表1.3.2-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别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较敏感 三 不敏感 1.3.2.5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16-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6 - 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3.2.2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废水处理规模为 1.5 万 m3 /d,排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1)一级 A 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 中表 2 标准。尾水排入长江,长江当涂段为Ⅲ水体;长江多年平均流量 33980m3 /s,水域 规模属于大型。本项目污水复杂程度为复杂,因此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 1.3.1-3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污水排放量 (m3 /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一级 水域规模 水质要求 10000~20000 复杂 大 Ⅰ~Ⅲ 中、小 Ⅰ~Ⅳ 中等 大 Ⅰ、Ⅱ 中、小 Ⅰ、Ⅱ 简单 中、小 Ⅰ 1.3.2.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址于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为园区规划的工业 用地,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因 此,噪声评价的主要内容为评价厂界噪声是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 目建设前后周边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不明显,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规定,判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3.2.4 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项目为“U 城镇基础设 施及房地产 14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 I 类,项目所在区域 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因此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见表 1.3.2-3。 表 1.3.2-3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别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二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1.3.2.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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