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部委规章的处罚设定权。《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 2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制定 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 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规章设定权。在国务院授权的情况下,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规章具有与部委规章相同的设定权; (3)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 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 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常委会规定。 5、其它规范性文件 《行政处罚法》第14条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6、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问题 (三)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规定权的划分 1、行政法规的规定权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 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内规定。 2、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权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 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1)、国务院部委规章的处罚设定权。《行政处罚法》第 12 条第 2 款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制定 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 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规章设定权。在国务院授权的情况下,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规章具有与部委规章相同的设定权; (3)、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 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 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常委会规定。 5、其它规范性文件 《行政处罚法》第 14 条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6、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问题 (三)、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规定权的划分 1、行政法规的规定权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 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内规定。 2、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权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 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