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惕。就连官吏因公乘坐官家的牲口、车船,携带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的, 也要处刑。如乘坐官府牲口,除随身衣物外,携带私物不得超过十斤,每超 过五斤笞十杖,十斤罪加一等,最高杖六十;如果乘坐官家的船,携带私物 超过三十斤的,每十斤笞十杖,每二十斤罪加一等,最重杖七十。 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颁布了《大诰》,以后又陆续颁布《大诰 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汇集所诛杀官民的罪状,以警示臣 民。朱元璋在《御制大诰序》中说道:“今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 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赃贪,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并令后代世 世遵从。 明律的制定和实施,在洪武年间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即使朱元璋自己, 也对制定的明律满怀信心,带头执行,执法相当严厉,这在中国古代封建皇 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 夫,因为贩运私荼触犯刑律,即被朱元璋赐死。开国功臣汤和的姑父“隐常 州田,不输税”,也被朱元璋治罪。 朱元璋整顿吏治收到一定的效果,据《明史·循吏传》记载,“一时守 令畏法”,“吏治焕然丕变矣!”然而在整个洪武年间,对违法乱纪、贪污 受贿的官吏,除去平常的零星打击,还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清洗。典型的就 是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 明廷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都要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 支情况。为了核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须报布政司,布政司再报部,层层 上报,一直到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才算了结。但户部审核遇有钱粮有不 符的地方,就要驳回重新填报。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也千 里上下,所以为了减少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就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官 印的空白文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这本来是公开的秘密,不料到洪武十 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其中一定有舞弊行为,就下令严办,凡 地方衙门主印长官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洪武十八年(1385) 御史余敏、丁举廷又告发北平布政、按察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人,伙同 户部侍郎郭桓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抓住线索,下令司法部门严加追 查,于是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员统统被处死,各布政使司有牵连的官员也 被逮捕入狱,各地卷入此案的官吏、富豪不计其数。这两案株连被杀的达七 八万人 朱元璋用重刑惩治贪官,虽对吏治清廉有一定作用,但又不免陷于滥杀, 这当然与其性格的猜忌多疑有关,但从根本上还是出于对明朝长治久安的考 斩除荆棘 随着明皇朝的建立和巩固,昔日与朱元璋枪林弹雨、风雨同舟的将领, 成了新皇朝的显贵,他们以血战立功封公侯,拥有大量的土地、佃户、奴仆 享有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特权。这些勋臣武将们无不把明朝的胜利当作自 己的胜利,认为理所当然地应享受这个胜利所带来的一切财富、荣耀和权力,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或许在失望、失意之余,他们渐渐我行我素起来,恃功 《洪武御制全书·御制大诰序》惕。就连官吏因公乘坐官家的牲口、车船,携带私人物品超过规定重量的, 也要处刑。如乘坐官府牲口,除随身衣物外,携带私物不得超过十斤,每超 过五斤笞十杖,十斤罪加一等,最高杖六十;如果乘坐官家的船,携带私物 超过三十斤的,每十斤笞十杖,每二十斤罪加一等,最重杖七十。 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颁布了《大诰》,以后又陆续颁布《大诰 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汇集所诛杀官民的罪状,以警示臣 民。朱元璋在《御制大诰序》中说道:“今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 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赃贪,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①并令后代世 世遵从。 明律的制定和实施,在洪武年间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即使朱元璋自己, 也对制定的明律满怀信心,带头执行,执法相当严厉,这在中国古代封建皇 帝中是少有的。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是马皇后亲生女儿安庆公主的丈 夫,因为贩运私茶触犯刑律,即被朱元璋赐死。开国功臣汤和的姑父“隐常 州田,不输税”,也被朱元璋治罪。 朱元璋整顿吏治收到一定的效果,据《明史·循吏传》记载,“一时守 令畏法”,“吏治焕然丕变矣!”然而在整个洪武年间,对违法乱纪、贪污 受贿的官吏,除去平常的零星打击,还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清洗。典型的就 是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和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 明廷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都要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 支情况。为了核算钱粮、军需等款项,必须报布政司,布政司再报部,层层 上报,一直到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才算了结。但户部审核遇有钱粮有不 符的地方,就要驳回重新填报。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也千 里上下,所以为了减少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就带有事先预备好的盖过官 印的空白文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这本来是公开的秘密,不料到洪武十 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其中一定有舞弊行为,就下令严办,凡 地方衙门主印长官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洪武十八年(1385), 御史余敏、丁举廷又告发北平布政、按察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人,伙同 户部侍郎郭桓贪污舞弊,吞盗官粮,朱元璋抓住线索,下令司法部门严加追 查,于是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员统统被处死,各布政使司有牵连的官员也 被逮捕入狱,各地卷入此案的官吏、富豪不计其数。这两案株连被杀的达七 八万人。 朱元璋用重刑惩治贪官,虽对吏治清廉有一定作用,但又不免陷于滥杀, 这当然与其性格的猜忌多疑有关,但从根本上还是出于对明朝长治久安的考 虑。 斩除荆棘 随着明皇朝的建立和巩固,昔日与朱元璋枪林弹雨、风雨同舟的将领, 成了新皇朝的显贵,他们以血战立功封公侯,拥有大量的土地、佃户、奴仆, 享有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特权。这些勋臣武将们无不把明朝的胜利当作自 己的胜利,认为理所当然地应享受这个胜利所带来的一切财富、荣耀和权力,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或许在失望、失意之余,他们渐渐我行我素起来,恃功 ① 《洪武御制全书·御制大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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