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 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 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 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日内,如果委托 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 立的佣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 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 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 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 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 立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