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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续1) 布兰夏德( Brand Blanshard,1896-1964)是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主要代表。他1913年在密执安大学 毕业后到哥伦比亚、牛津和哈佛等大学深造,获博士学位。后出去做密执安大学和耶 鲁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思想的性质》(1939)、《理性与善》(1961)、《理性 与分析》(1962)、《理性与信仰》等。 他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企图用思想的性质来解释存在的性质。思想发展的过程就 是思想实现自己的目的以达到真理的过程,而这也是掌握存在的性质的过程。因此哲 学的任务在于阐明思想的性质。他认为应把观念看做局部实现了的对象,而对象则是 完全实现了的观念。对象无非是观念的意志或者说内在目的的实现。达到观念也就是 达到对象。这里的观念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的理性”,实际上就是黑格尔绝对 理念的翻版。观念的目的是二重的,即超越的目的和内蕴的目的。前者指超出观念本 身之外而达到对象和实在,后者指将一个观念同其他观念联系起来,在观念网络中与 其他观念彼此贯通一致。大体上说,前者相应于经验知识,后者相应于先验知识。整 个知识和观念系统是一个包含了观念的普遍性和实在的具体性的系统,是一个作为具 体共相的系统。第三节(续1) • 二、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者布兰夏德的哲学 布兰夏德(Brand Branshard,1896-1964)是后期美国新黑格尔主义的最主要代表。他1913年在密执安大学 毕业后到哥伦比亚、牛津和哈佛等大学深造,获博士学位。后出去做密执安大学和耶 鲁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思想的性质》(1939)、《理性与善》(1961)、《理性 与分析》(1962)、《理性与信仰》等。 • 他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企图用思想的性质来解释存在的性质。思想发展的过程就 是思想实现自己的目的以达到真理的过程,而这也是掌握存在的性质的过程。因此哲 学的任务在于阐明思想的性质。他认为应把观念看做局部实现了的对象,而对象则是 完全实现了的观念。对象无非是观念的意志或者说内在目的的实现。达到观念也就是 达到对象。这里的观念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共同的理性”,实际上就是黑格尔绝对 理念的翻版。观念的目的是二重的,即超越的目的和内蕴的目的。前者指超出观念本 身之外而达到对象和实在,后者指将一个观念同其他观念联系起来,在观念网络中与 其他观念彼此贯通一致。大体上说,前者相应于经验知识,后者相应于先验知识。整 个知识和观念系统是一个包含了观念的普遍性和实在的具体性的系统,是一个作为具 体共相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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