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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民族灾难的深重与清政府的自救活动 二、斯政 法制改革: 《大清律例》。法律修 订馆。 沈家本(1840-1913)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商法,诉讼法,民法。 司法独立。公审、陪审 预审、起诉、辩护、回避 行等项制度。 沈家本法制改革: 《大清律例》。法律修 订馆。 沈家本(1840-1913)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 商法,诉讼法,民法。 司法独立。公审、陪审、 预审、起诉、辩护、回避、 执行等项制度。 第一节 民族灾难的深重与清政府的自救活动 二、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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