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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编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是对民法总体概貌的阐述。学习本章要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 对象、性质、基本原则、渊源、效力;了解民法的不同含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民法基本原则的表现,民法的任务。 学时数:3学时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涵义 (二)民法的语源 (三)实质民法和形式民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三、民法的调整方法 (一)事前调整 (二)事后调整 第二节民法的性质 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二、民法为权利法 三、民法为私法 四、民法为市民法 五、民法为实体法 第三节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民法与商法 二、民法与经济法 民法与婚姻家庭法 第四节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民法的渊源 二、民法的效力 (一)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三)民法对人的效力即对人的适用范围 考核目标 考核知识点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三)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二、考核要求1 民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对民法总体概貌的阐述。学习本章要掌握民法的概念、调整 对象、性质、基本原则、渊源、效力;了解民法的不同含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民法基本原则的表现,民法的任务。 学时数:3 学时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涵义 (二)民法的语源 (三)实质民法和形式民法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 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三、民法的调整方法 (一) 事前调整 (二) 事后调整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一、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二、民法为权利法 三、民法为私法 四、民法为市民法 五、民法为实体法 第三节 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法与商法 二、民法与经济法 三、民法与婚姻家庭法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一、民法的渊源 二、民法的效力 (一) 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二) 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即地域上的适用范围 (三) 民法对人的效力即对人的适用范围 考核目标 一、考核知识点 (一)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 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三) 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二、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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