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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未出席耋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 卢纯 其他公务 张诚 董事 洪文浩 其他公务 张定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人卢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贵人谢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爱军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1,314,340,779.53元,公司拟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以《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2.根据金沙江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约定 (1)七家战略投资者通过非公开发行以现金认购20亿股,发行价格为含权价格,因此对滚存未分 配利润,与发行前的165亿股老股东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享有目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其通过本次重组交易,以 目标资产作价认购取得的股份(35亿股),不再享有过渡期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2016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1)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1,434,077.95元 (2)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31,434,077.95元。 (3)提取公积金后,拟分配现金股利15,687,500,000.00元。其中,金沙江资产重组前公司老股 东持有的165亿股和配套融资向七家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20亿股,按每10股派现7.25元;中国2016 年年度报告 1 公司代码:600900 公司简称: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长 卢纯 其他公务 张诚 董事 洪文浩 其他公务 张定明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卢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爱军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1,314,340,779.53元,公司拟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以《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2.根据金沙江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约定: (1)七家战略投资者通过非公开发行以现金认购20亿股,发行价格为含权价格,因此对滚存未分 配利润,与发行前的165亿股老股东享有同等分配权; (2)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已享有目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过渡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其通过本次重组交易,以 目标资产作价认购取得的股份(35亿股),不再享有过渡期间(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2016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1)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1,434,077.95元。 (2)按当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131,434,077.95元。 (3)提取公积金后,拟分配现金股利15,687,500,000.00元。其中,金沙江资产重组前公司老股 东持有的165亿股和配套融资向七家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20亿股,按每10股派现7.25元;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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