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二、民用建筑的总平面防火设计 (一)防火间距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表5.2.1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 防火间距(m) 耐火等 火间距,不应小于 二级 级四级 右表的规定 耐火等级 >数座一、二级耐火 等级且不超过六层 二级 的住宅,如占地面 级 积的总和不超过 四级 10 2500平方米时, 可成组布置,但组 内建筑之间的间距 注:①两座建筑相邻较高的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不宜小于4m,组 ②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天窗、屋顶 与组或组与相邻建 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 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 仍不应小于右表的 ③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 规定。 的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 不应小于3.5m。 ④两座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 >民用建筑与锅炉房 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口不正对开设时, 间的防火间距另 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有规定 ⑤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