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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维权真正无障碍 如何充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益最大化?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司法局在实践中努力创新,设身处地为残疾人开辟维权“绿色通道”,让残疾人真正在生理 心理、经济和信息上实现了维权无障碍。 让维权者进得了门 王女士1994年在工作中脊椎受伤,伤后单位一直没有予以工伤认定,仅靠三四百元病 退工资维持生活。十多年来王女士一直四处上访、申诉。“每当去申诉时,我都希望办公室 楼层最好低些,最好有电梯。”回忆起那段日子,王女士说,除了心理上委屈、焦虑以外 身体也觉得很累。 今年,王女士找到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这里,让她感受最深的 除了中心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便捷的设施也让她觉得十分省心、省力。 盘龙区司法局局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红玉说:“残疾人有冤无处诉的原因有时很简 单,那就是告状无门一一是真进不了门。” 为了让残疾人能够顺利求助,盘龙区司法局建设了残疾人“生理无障碍”办公区。记者 看到,为使残疾人接待室符合无障碍标准,中心将接待室大门由原来的0.9米宽改造成了现 在的1、2米宽,这样可以方便轮椅岀入。另外,室内的办公桌椅等都按照无障碍标准做了低 位化处理。 营造“家”的氛围 姚仁萍的丈夫是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时受伤几乎成了植物人。姚仁萍至今清楚地记得, 她是在2005年7月28日早上9点来到援助中心的,当见到陈坚律师时,她只会一个劲地拉 着陈律师的手哭,直到中午12点,才把所有情况说清楚。其间,陈律师一直很耐心地听她 哭诉,并不时安慰她,中午还从食堂给她打饭吃。中心受理了她丈夫的援助申请,最终经律 师据理力争,法院判决被告依法赔偿姚仁萍近16万元 “假如我是残疾人”、“假如残疾人是我的亲戚朋友”,这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为 残疾人提供服务中,经常换位思考的问题。陈坚说,通过努力营造良好的维权环境和氛围, 中心变成了残疾人及其家属诉苦衷、找说法、讨公道的地方,真正为他们维权开辟了一条心 理无障碍通道 “让残疾人打得起官司” 残疾人群体往往无经济来源和依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普遍存在“请律师难”“打官 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中心开辟了经济无障碍通道,通过制度保障,使残疾人在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也打得赢官司。 位来自会泽县的农村妇女,去年9月与丈夫一起在一私人建筑工地打工时,丈夫不慎 摔断脊椎,老板在医院留下2000元后就不再付费。这位中年村妇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 了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了解案情后,立即为她代写了诉状,联系法院,并要求法院按 有关规定,作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并予以立案 在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盘龙区司法局积极与法院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 请求他们减少、免除或缓收残疾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为残疾人维权开绿灯。 搭建“无死角”维权网络 在我国,法律援助是指国家设立……”双目失明的黄女士,用手指触摸着一张牛皮纸 轻轻地读着,微微颤抖的声音透出了她内心的激动。就是这个盲文版的《盘龙区法律援助指 南》,让她在几乎绝望的情况下得到法律援助,以家庭暴力的理由起诉离婚 为能让残疾人知晓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的“助残便残”举措。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 中心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通过多渠道发布信息,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覆盖面 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已累计编印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资料6万余份,针对盲人和聋哑人等让残疾人维权真正无障碍 如何充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益最大化?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司法局在实践中努力创新,设身处地为残疾人开辟维权“绿色通道”,让残疾人真正在生理、 心理、经济和信息上实现了维权无障碍。 让维权者进得了门 王女士 1994 年在工作中脊椎受伤,伤后单位一直没有予以工伤认定,仅靠三四百元病 退工资维持生活。十多年来王女士一直四处上访、申诉。“每当去申诉时,我都希望办公室 楼层最好低些,最好有电梯。”回忆起那段日子,王女士说,除了心理上委屈、焦虑以外, 身体也觉得很累。 今年,王女士找到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这里,让她感受最深的 除了中心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便捷的设施也让她觉得十分省心、省力。 盘龙区司法局局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周红玉说:“残疾人有冤无处诉的原因有时很简 单,那就是告状无门——是真进不了门。” 为了让残疾人能够顺利求助,盘龙区司法局建设了残疾人“生理无障碍”办公区。记者 看到,为使残疾人接待室符合无障碍标准,中心将接待室大门由原来的 0.9 米宽改造成了现 在的 1.2 米宽,这样可以方便轮椅出入。另外,室内的办公桌椅等都按照无障碍标准做了低 位化处理。 营造“家”的氛围 姚仁萍的丈夫是外来务工人员,工作时受伤几乎成了植物人。姚仁萍至今清楚地记得, 她是在 2005 年 7 月 28 日早上 9 点来到援助中心的,当见到陈坚律师时,她只会一个劲地拉 着陈律师的手哭,直到中午 12 点,才把所有情况说清楚。其间,陈律师一直很耐心地听她 哭诉,并不时安慰她,中午还从食堂给她打饭吃。中心受理了她丈夫的援助申请,最终经律 师据理力争,法院判决被告依法赔偿姚仁萍近 16 万元。 “假如我是残疾人”、“假如残疾人是我的亲戚朋友”,这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为 残疾人提供服务中,经常换位思考的问题。陈坚说,通过努力营造良好的维权环境和氛围, 中心变成了残疾人及其家属诉苦衷、找说法、讨公道的地方,真正为他们维权开辟了一条心 理无障碍通道。 “让残疾人打得起官司” 残疾人群体往往无经济来源和依靠,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普遍存在“请律师难”、“打官 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中心开辟了经济无障碍通道,通过制度保障,使残疾人在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敢打官司。打得起官司,也打得赢官司。 一位来自会泽县的农村妇女,去年 9 月与丈夫一起在一私人建筑工地打工时,丈夫不慎 摔断脊椎,老板在医院留下 2000 元后就不再付费。这位中年村妇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 了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了解案情后,立即为她代写了诉状,联系法院,并要求法院按 有关规定,作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并予以立案。 在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盘龙区司法局积极与法院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 请求他们减少、免除或缓收残疾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为残疾人维权开绿灯。 搭建“无死角”维权网络 “在我国,法律援助是指国家设立……”双目失明的黄女士,用手指触摸着一张牛皮纸 轻轻地读着,微微颤抖的声音透出了她内心的激动。就是这个盲文版的《盘龙区法律援助指 南》,让她在几乎绝望的情况下得到法律援助,以家庭暴力的理由起诉离婚。 为能让残疾人知晓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的“助残便残”举措。盘龙区司法局法律援助 中心开辟信息无障碍通道,通过多渠道发布信息,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覆盖面。 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已累计编印发放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6 万余份,针对盲人和聋哑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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