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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桩或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荷载作用下的桩基沉降和水平位移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水平 地震作用、风载作用下的桩基水平位移时,应采用水平地震作用、风载效应标准组合。 3验算坡地、岸边建筑桩基的整体稳定性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抗震设防区 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4在计算桩基结构承载力、确定尺寸和配筋时,应采用传至承台顶面的荷载效应基本 组合。当进行承台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 组合。 5桩基结构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y应按现行有关建筑 结构规范的规定采用,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系数y。不应小于1.0。 6当桩基结构进行抗震验算时,其承载力调整系数γ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38以减小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为目标的变刚度调平设计,宜结合具体条件按下列规定实 对于主裙楼连体建筑,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含纯地下室)的地基或桩基 刚度宜相对弱化,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础。 2对于框架一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桩基,应强化核心筒区域桩基刚度(如适当增加桩 长、桩径、桩数、采用后注浆等措施),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度(采用复合桩基,视 地层条件减小桩长)。 3对于框架一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天然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宜于核心筒区 域局部设置増强刚度、减小沉降的摩擦型桩。 4对于大体量筒仓、储罐的摩擦型桩基,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 5对上述按变刚度调平设计的桩基,宜进行上部结构一承台一桩一土共同工作分析。 3.1.9软土地基上的多层建筑物,当天然地基承载力基本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沉复合疏 桩基础。 3.1.10对于本规范第3.14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 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3.2基本资料 3.21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1)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泂等,有明确判 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3)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水位,土、水的腐蚀性评价 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 4)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 5)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2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1)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 3)附近类似工程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工程试桩资料和单桩承载力设计参数 4)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的要求; 5)泥浆排放、弃土条件基桩或复合基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荷载作用下的桩基沉降和水平位移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水平 地震作用、风载作用下的桩基水平位移时,应采用水平地震作用、风载效应标准组合。 3 验算坡地、岸边建筑桩基的整体稳定性时,应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抗震设防区, 应采用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4 在计算桩基结构承载力、确定尺寸和配筋时,应采用传至承台顶面的荷载效应基本 组合。当进行承台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 组合。 5 桩基结构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 o γ 应按现行有关建筑 结构规范的规定采用,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系数 o γ 不应小于 1.0。 6 当桩基结构进行抗震验算时,其承载力调整系数 RE γ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 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采用。 3.1.8 以减小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为目标的变刚度调平设计,宜结合具体条件按下列规定实 施: 1 对于主裙楼连体建筑,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含纯地下室)的地基或桩基 刚度宜相对弱化,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础。 2 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桩基,应强化核心筒区域桩基刚度(如适当增加桩 长、桩径、桩数、采用后注浆等措施),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度(采用复合桩基,视 地层条件减小桩长)。 3 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天然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宜于核心筒区 域局部设置增强刚度、减小沉降的摩擦型桩。 4 对于大体量筒仓、储罐的摩擦型桩基,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 5 对上述按变刚度调平设计的桩基,宜进行上部结构—承台—桩—土共同工作分析。 3.1.9 软土地基上的多层建筑物,当天然地基承载力基本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沉复合疏 桩基础。 3.1.10 对于本规范第 3.1.4 条规定应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桩基,在其施工过程及建成后使 用期间,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3.2 基本资料 3.2.1 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1) 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及原位测试参数; 2) 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判 断、结论和防治方案; 3) 地下水位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抗浮设计水位,土、水的腐蚀性评价, 地下水浮力计算的设计水位; 4) 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土层资料; 5) 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评价。 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 1) 建筑场地现状,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 2) 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形式及埋置深度; 3) 附近类似工程地质条件场地的桩基工程试桩资料和单桩承载力设计参数; 4) 周围建筑物的防振、防噪声的要求; 5) 泥浆排放、弃土条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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