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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程施工 8.1 般规定 8.1.1喷灌工程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设备应经 设计部门同意,必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8.1.2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并保存到施工完毕:应定出建筑物的 主要轴线或纵横轴线、基坑开挖线与建筑物轮廓线等,并标明建筑物主要部位和 基坑开挖的高度: 2基坑开挖必须保证边坡稳定。若基坑挖好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应预留 15~30cm土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3基坑应设置明沟或井点排水系统: 4 基坑地 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基础处理: 5建筑物砌筑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等规范的要求:砌筑完毕,应待砌体 砂浆或混凝土凝固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回填土应干湿适宜,分层夯实,与砌体 接触密实 8.1.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编写竣工报告。 82水源T程 8.2.1机井施工应符合《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机井技术规范》SL256 的有关规定。 8.2.2蓄水池防水部分施工应符合GBJ208-83中的有关规定。 8.2.3输水渠道的施工应符合《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的有关要求。 8.3首部枢纽工程 8.3.1泵站机组的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础必须浇筑在未经松动的基坑原状土上。 2基础轴线及需要预埋的地脚螺栓或二期混凝土预留孔的位置应正确无 误。 3基注毕析模后,应用水平尺平,其顶面高程应正渔无误。 8.3.2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的中心支座采用混凝士基础时,应按设计要求于安装 前浇注好。 8.4管道工程 8.4.1管道沟槽应按施工放样中心线和槽底设计标高开挖。如局部超挖,测应 用相同的土料填补夯实至接近天然密 度。 沟槽底宽应根据管道直径及施 定,接口槽坑应满足施工要求。沟槽经过岩石、卵石等容易损坏管道的地段应挖 至槽底下15cm,并用砂或细土回填至设计槽底标高。 8.4.2管道安装完毕应填土定位,经试压合格后回填。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 2 8 工程施工 8.1 一般规定 8.1.1 喷灌工程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设备应经 设计部门同意,必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8.1.2 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 1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并保存到施工完毕;应定出建筑物的 主要轴线或纵横轴线、基坑开挖线与建筑物轮廓线等,并标明建筑物主要部位和 基坑开挖的高度; 2 基坑开挖必须保证边坡稳定。若基坑挖好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应预留 15~30cm 土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3 基坑应设置明沟或井点排水系统; 4 基坑地基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基础处理; 5 建筑物砌筑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 等规范的要求;砌筑完毕,应待砌体 砂浆或混凝土凝固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回填土应干湿适宜,分层夯实,与砌体 接触密实。 8.1.3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验 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编写竣工报告。 8.2 水源工程 8.2.1 机井施工应符合《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机井技术规范》SL256 的有关规定。 8.2.2 蓄水池防水部分施工应符合 GBJ208-83 中的有关规定。 8.2.3 输水渠道的施工应符合《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 的有关要求。 8.3 首部枢纽工程 8.3.1 泵站机组的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础必须浇筑在未经松动的基坑原状土上。 2 基础轴线及需要预埋的地脚螺栓或二期混凝土预留孔的位置应正确无 误。 3 基础浇注完毕拆模后,应用水平尺校平,其顶面高程应正确无误。 8.3.2 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的中心支座采用混凝土基础时,应按设计要求于安装 前浇注好。 8.4 管道工程 8.4.1 管道沟槽应按施工放样中心线和槽底设计标高开挖。如局部超挖,则应 用相同的土料填补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度。沟槽底宽应根据管道直径及施工方法确 定,接口槽坑应满足施工要求。沟槽经过岩石、卵石等容易损坏管道的地段应挖 至槽底下 15cm,并用砂或细土回填至设计槽底标高。 8.4.2 管道安装完毕应填土定位,经试压合格后回填。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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