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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二、对外贸易政策内容 对外贸易政策包括进口政策和出口政策,一般用“奖出限入”概括。进口政策包括关税 政策和非关税政策,出口政策包括出口鼓励政策和出口限制政策 (一)关税政策:国际贸易中最古老、最基本的政策 ⊕关税:指政府对越过关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參关税政策:指政府通过关税征收的种类、水平和方法调节对外贸易活动,使其适应国民 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采取的行为措施 1.关税分类:正税 (1)进口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 (2)出口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一般不征收,也有为限制出口、增加财政收入征 (3)过境税:对过境商品课征的关税,历史陈迹,大多数国家为促进服务贸易己经取消 进口税按性质可分为最惠国税、普通税、特惠税和普惠税 最惠国税:适用签订最惠国待遇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商品 參普通税:适用于没有国签订该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大大低于普通税率 例:美国曾对银首饰的进口规定最惠国税率为27.5%,而普通税率则高达110% 特惠税:指某一国家、经济集团对某些特定国家、地区的进口商品的全部、部分地给予 低关税、免税待遇的一种优惠税制。 例:1932年的英联邦特惠制、洛美协定(欧盟对非洲、加勒比、太平洋的发展中国家) 參普惠税: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地区某些出口产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 予普遍优惠的一种关税减免制度。 普惠税源于普惠制,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出口,增强竞争能力, 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其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原则: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2.关税分类:附加税指根据某种目的在正税基础上额外加征的进口税 (1)反补贴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机构的现金、非现金补贴的外国商品征收的附加税 (2)反倾销税:对实施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附加税 (3)报复关税: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临时加征的附加税 3.征收办法: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选择税 (二)非关税政策 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法律、行政规定),对本国的对外贸易进行调 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的总和。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始于20世纪70年代 1.特点:隐蔽性、灵活性、坚固性 2.分类:直接措施、间接措施 (1)进口配额: 多绝对配额:一定时期内,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数额 之内允许进口,超过数额则不准进口。具体做法:全球配额、国别配额。 全球配额:政府笼统规定一定时期商品进口最高限额,不作国别或地区分配,达到限额 便不能正常进口。该种配额强化出口商的竞争,便于进口商选择对自己有利 的出口商 多国别配额:政府一定时期进口总配额按国别和地区进行分配,进口国从该国进口商品的 最高数量以此为限。国别配额是一种差别待遇 多关税配额: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的绝对数量不加限制,只对优惠关税额 度加以规定。配额内进口商品给予免税、优惠关税待遇,配额外进口商品按 正常关税计征。关税配额以经济手段调节进口水平,绝对配额以行政手段控 制进口绝对量 第2页共13页国际经济学 第六章 第 2 页 共 13 页 二、对外贸易政策内容 对外贸易政策包括进口政策和出口政策,一般用“奖出限入”概括。进口政策包括关税 政策和非关税政策,出口政策包括出口鼓励政策和出口限制政策 (一)关税政策:国际贸易中最古老、最基本的政策  关税:指政府对越过关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 关税政策:指政府通过关税征收的种类、水平和方法调节对外贸易活动,使其适应国民 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采取的行为措施。 1.关税分类:正税: (1)进口税:对进口商品课征的关税,限制外国商品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和市场 (2)出口税:对出口商品课征的关税,一般不征收,也有为限制出口、增加财政收入征 (3)过境税:对过境商品课征的关税,历史陈迹,大多数国家为促进服务贸易已经取消 进口税按性质可分为最惠国税、普通税、特惠税和普惠税。  最惠国税:适用签订最惠国待遇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商品。  普通税:适用于没有国签订该贸易协定的国家进口商品。最惠国税率大大低于普通税率。 例:美国曾对银首饰的进口规定最惠国税率为 27.5%,而普通税率则高达 110%。  特惠税:指某一国家、经济集团对某些特定国家、地区的进口商品的全部、部分地给予 低关税、免税待遇的一种优惠税制。 例:1932 年的英联邦特惠制、洛美协定(欧盟对非洲、加勒比、太平洋的发展中国家)  普惠税: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地区某些出口产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 予普遍优惠的一种关税减免制度。 普惠税源于普惠制,目标是扩大发展中国家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出口,增强竞争能力, 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其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原则: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2.关税分类:附加税 指根据某种目的在正税基础上额外加征的进口税 (1)反补贴税:对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机构的现金、非现金补贴的外国商品征收的附加税 (2)反倾销税:对实施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附加税 (3)报复关税:对特定国家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临时加征的附加税 3.征收办法: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选择税 (二)非关税政策 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法律、行政规定),对本国的对外贸易进行调 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的总和。作为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 1.特点:隐蔽性、灵活性、坚固性 2.分类:直接措施、间接措施 (1)进口配额:  绝对配额:一定时期内,进口国对某种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数额,数额 之内允许进口,超过数额则不准进口。具体做法:全球配额、国别配额。  全球配额:政府笼统规定一定时期商品进口最高限额,不作国别或地区分配,达到限额 便不能正常进口。该种配额强化出口商的竞争,便于进口商选择对自己有利 的出口商。  国别配额:政府一定时期进口总配额按国别和地区进行分配,进口国从该国进口商品的 最高数量以此为限。国别配额是一种差别待遇。  关税配额: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种商品的进口的绝对数量不加限制,只对优惠关税额 度加以规定。配额内进口商品给予免税、优惠关税待遇,配额外进口商品按 正常关税计征。关税配额以经济手段调节进口水平,绝对配额以行政手段控 制进口绝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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