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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1999年5月12日)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第二条实验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验时,经指 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才能开始做实验准备。 第三条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教师检 查认可。 第四条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的 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 实验无关的场所。 第五条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及有关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人身安全 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 不要惊慌失措。 第七条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 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第八条实验结束时,实验数据要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并整理好实验现场 后,方可离去。 第九条学生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 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 时间内进行。 第十条学生因某项实验不合格需重做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做实验而要补做 者,必须交纳实验仪器设备折旧费、实验器材和水电消耗费。 第十一条本守则学校授权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 [校办通知(1999)6号]1 东南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1999 年 5 月 12 日)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第二条 实验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实验时,经指 导教师检查认可后,才能开始做实验准备。 第三条 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教师检 查认可。 第四条 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的 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 实验无关的场所。 第五条 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及有关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 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人身安全 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 不要惊慌失措。 第七条 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 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第八条 实验结束时,实验数据要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并整理好实验现场 后,方可离去。 第九条 学生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应事先和有关实验室 联系,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经同意后,在实验室安排的 时间内进行。 第十条学 生因某项实验不合格需重做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做实验而要补做 者,必须交纳实验仪器设备折旧费、实验器材和水电消耗费。 第十一条 本守则学校授权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科负责解释。 [校办通知(1999)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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