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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凭证所填列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必须符合有关经 济业务的实际情况。 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必须符合手 续完备的要求,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签名盖章,外 来原始凭证还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文字和 数字以及填写的格式要规范,不得随意简化和省略。 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在凭证填写发生错误需要 更改时,应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各种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考。 各种凭证应按规定的程序送交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审核无 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返回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 凭证所填列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必须符合有关经 济业务的实际情况。 • 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必须符合手 续完备的要求,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签名盖章,外 来原始凭证还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 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文字和 数字以及填写的格式要规范,不得随意简化和省略。 • 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在凭证填写发生错误需要 更改时,应用划线更正法更正。 • 各种凭证都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考。 • 各种凭证应按规定的程序送交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审核无 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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