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天津大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基础》课程电子教案(PPT课件)第七章 继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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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继承与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派生类对象的构造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中必须启动基类的构造函 数(有缺省的构造函数除外) 基对象 附加部分 派生类成员=基类成员+附加成员 派生对象§7.3 继承与构造函数、析构函数 派生类对象的构造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中必须启动基类的构造函 数(有缺省的构造函数除外) 基对象 附加部分 派生对象 派生类成员=基类成员+附加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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