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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厂就把A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余下的4千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 到期后,C公司把汇票提交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B钢铁厂供给的 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A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某出口商A以FOB条件向美国某一进口商B出口一批商品,其结算方式采用D/P见票 后30天。但后来此种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当汇票到期时进口商没有 付款。与此同时,由于采用FOB贸易术语,货物保险由进口商办理,当货物抵达目的港 后,由于无人照料出现了部分变质。出口商有鉴于此,只有将货物在当地低价出售。出 口商由此蒙受了巨大损失。请分析上述案例中出口商应吸取的教训 3.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 用证方式结算。A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装期内,外商发来传真称货物 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东欧某港口装 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A公司坐 等一个多月,货物依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査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 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 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 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 A公司损失惨重。试就此案例说明,在信用证项下进口商的风险有多大?在实际业务中 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利益究竟该怎样去保障 国内某出口商A与国外某一进口商B签订一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由买方通过银行开出 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卖方付款。但过了合同约定的开证日期后仍未见到买方开来信 用证,于是卖方向买方催问,对方称:“证已开出,请速备货”。然而,临近约定的装 货期的前一周,卖方还未收到信用证。卖方再次查询,对方才告知“因开证行与卖方银 行并无业务代理关系,故此证已开往有代理关系的某地银行转交”。此时船期已到,因 合同规定货物需直接运抵加拿大,而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船,若错过这班船,卖方将遭 受重大损失。这时买方B提出使用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鉴于以上的情况,卖方只好同 意,但要求买方B提供汇款凭证传真件,确认后马上发货。第二天,买方B传真来银行 的汇款凭证,卖方A持汇款凭证到银行核对无误后,认为款项已汇出,便安排装船。但 装船数天后,卖方发现货款根本没有到账。原来买方的资信极差,瞄准卖方急于销货的 心理,先购买一张小额汇票,涂改后再传真过来,冒充电汇凭证使其遭受重大损失。试 就本案例分析汇付方式与信用证方式对卖方的风险有何不同 5.在FOB术语下,因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这就为一些不法进口商与船方勾结騙取货物提 供了可乘之机,1992年我国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例:国内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 万吨水泥,价值40万美元,FOB术语成交,由韩国买方租用越南籍货轮将整船货物从 青岛港运至韩国某港口,支付方式为议付信用证。后因我国内货源紧张,请求韩国买方 延迟派船,买方同意,但信用证不展期,付款方式按“随证托收”办理。我方对此并未 表示反对。在信用证过期后,买方船到,我方装货后取得船长签发的提单并随附其他所 要求的单据送中国银行某分行向韩国进口商办理“随证托收”,但待单据寄至韩国开证 行后,因提单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日期,单证不符,信用证已失去银行保证作用,韩国 银行只能向进口商按D/P方式代收货款。但此时,韩国进口商借故拒不付款赎单,并 声称货已失踪。经我方调査,韩国进口商在无提单情况下早已从船方手中提走了货物, 而该船从此再也未到中国港口来,致使我方不能据以申请法院采取扣船拍卖等补救措 施,造成我方货款两空的重大损失。试分析此案中受益人应接受的教训 6.2007年第三季度,深圳A公司与国外T公司达成协议,以CFR贸易术语、海运及信用 证支付方式进口原料若干公吨,价值10余万美元。双方签订合同后,A公司根据合同B 厂就把 A 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 C 公司,余下的 4 千元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 到期后,C 公司把汇票提交 A 公司要求付款,A 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 B 钢铁厂供给的 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A 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 某出口商 A 以 FOB 条件向美国某一进口商 B 出口一批商品,其结算方式采用 D/P 见票 后 30 天。但后来此种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当汇票到期时进口商没有 付款。与此同时,由于采用 FOB 贸易术语,货物保险由进口商办理,当货物抵达目的港 后,由于无人照料出现了部分变质。出口商有鉴于此,只有将货物在当地低价出售。出 口商由此蒙受了巨大损失。请分析上述案例中出口商应吸取的教训。 3. 国内 A 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 504 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 用证方式结算。A 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装期内,外商发来传真称货物 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东欧某港口装 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A 公司坐 等一个多月,货物依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 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 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 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 A 公司损失惨重。试就此案例说明,在信用证项下进口商的风险有多大?在实际业务中 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利益究竟该怎样去保障? 4. 国内某出口商 A 与国外某一进口商 B 签订一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由买方通过银行开出 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卖方付款。但过了合同约定的开证日期后仍未见到买方开来信 用证,于是卖方向买方催问,对方称:“证已开出,请速备货”。然而,临近约定的装 货期的前一周,卖方还未收到信用证。卖方再次查询,对方才告知“因开证行与卖方银 行并无业务代理关系,故此证已开往有代理关系的某地银行转交”。此时船期已到,因 合同规定货物需直接运抵加拿大,而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船,若错过这班船,卖方将遭 受重大损失。这时买方 B 提出使用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鉴于以上的情况,卖方只好同 意,但要求买方 B 提供汇款凭证传真件,确认后马上发货。第二天,买方 B 传真来银行 的汇款凭证,卖方 A 持汇款凭证到银行核对无误后,认为款项已汇出,便安排装船。但 装船数天后,卖方发现货款根本没有到账。原来买方的资信极差,瞄准卖方急于销货的 心理,先购买一张小额汇票,涂改后再传真过来,冒充电汇凭证使其遭受重大损失。试 就本案例分析汇付方式与信用证方式对卖方的风险有何不同。 5. 在 FOB 术语下,因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这就为一些不法进口商与船方勾结骗取货物提 供了可乘之机,1992 年我国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例:国内某出口公司向韩国出口 1 万吨水泥,价值 40 万美元,FOB 术语成交,由韩国买方租用越南籍货轮将整船货物从 青岛港运至韩国某港口,支付方式为议付信用证。后因我国内货源紧张,请求韩国买方 延迟派船,买方同意,但信用证不展期,付款方式按“随证托收”办理。我方对此并未 表示反对。在信用证过期后,买方船到,我方装货后取得船长签发的提单并随附其他所 要求的单据送中国银行某分行向韩国进口商办理“随证托收”,但待单据寄至韩国开证 行后,因提单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日期,单证不符,信用证已失去银行保证作用,韩国 银行只能向进口商按 D/P 方式代收货款。但此时,韩国进口商借故拒不付款赎单,并 声称货已失踪。经我方调查,韩国进口商在无提单情况下早已从船方手中提走了货物, 而该船从此再也未到中国港口来,致使我方不能据以申请法院采取扣船拍卖等补救措 施,造成我方货款两空的重大损失。试分析此案中受益人应接受的教训。 6. 2007 年第三季度,深圳A公司与国外T公司达成协议,以 CFR 贸易术语、海运及信用 证支付方式进口原料若干公吨,价值 10 余万美元。双方签订合同后,A公司根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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