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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及两种学说的介绍及评析 税收法律关系,简而言之,是如何看待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性质的 问题,它历来是税法学中最大的焦点问题。这个问题也是研究税法学理论不可回 避的问题。 讨论的背景: 1、在税法实践中,主流话语受到挑战。一直以来,我国的征税机关在征纳 关系中处优势地位,而随着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勃兴,征纳双方的关系非常紧张。 协调两者的关系已成为了税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 2、在税法立法上,如何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和纳税人积极性间寻求- 个较完备的学说架构是我国税收立法的当务之急 3、国外学说的影响。国外学界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应在探讨的基础上予 以借鉴。 (一)两大学说介绍 德国的税法是整个大陆法系最发达的,它对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税法都有 深远的影响,围绕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问题,在德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 租税权力关系说和租税债务关系说。 租税权力关系说,以奥特·马亚为代表的德国传统行政法学派认为,租税法 律关系是依靠财政权力产生的关系,因此租税法律关系是以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 作为优越权力主体与人民形成的关系,该法律关系具有人民服从此种优越权力的 特征。 租税债务关系说,以德国著名税法学家海扎尔为代表,,认为租税债务的成 立与行政权无关,它依税法规定租税要件具备时自行成立,因此征税机关的行为 只不过是一种对依租税要件成立的租税债务加以具体性确认的行为。 (二)两种观点的比较 (1)权力关系说认为租税法律关系为权力关系,而债务关系说认为租税法 律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全权债务关系 (2)权力关系说强调国家式地方公共团体在法律关系的地位上相对人民有 优越性;而债务关系说则强调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在法律关系上与人民是对等关 系 (3)债务关系说明确地将租税法律关系区分为租税实体法关系和租税程序 法关系,并强调租税实体法关系是租税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与此相对,权 力关系说强调行政行为在租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性 (4)权力关系说认为租税法律关系是单方性命令服从关系(认为发布命令 者对相对方不负回答责任,作为服从者的相对方无权审查命令的适当性而必须服4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及两种学说的介绍及评析 税收法律关系,简而言之,是如何看待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性质的 问题,它历来是税法学中最大的焦点问题。这个问题也是研究税法学理论不可回 避的问题。 讨论的背景: 1、在税法实践中,主流话语受到挑战。一直以来,我国的征税机关在征纳 关系中处优势地位,而随着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勃兴,征纳双方的关系非常紧张。 协调两者的关系已成为了税法实践中的重要课题。 2、在税法立法上,如何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和纳税人积极性间寻求一 个较完备的学说架构是我国税收立法的当务之急。 3、国外学说的影响。国外学界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应在探讨的基础上予 以借鉴。 (一)两大学说介绍 德国的税法是整个大陆法系最发达的,它对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税法都有 深远的影响,围绕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问题,在德国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 租税权力关系说和租税债务关系说。 租税权力关系说,以奥特·马亚为代表的德国传统行政法学派认为,租税法 律关系是依靠财政权力产生的关系,因此租税法律关系是以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 作为优越权力主体与人民形成的关系,该法律关系具有人民服从此种优越权力的 特征。 租税债务关系说,以德国著名税法学家海扎尔为代表,,认为租税债务的成 立与行政权无关,它依税法规定租税要件具备时自行成立,因此征税机关的行为 只不过是一种对依租税要件成立的租税债务加以具体性确认的行为。 (二)两种观点的比较 (1)权力关系说认为租税法律关系为权力关系,而债务关系说认为租税法 律关系是一种公法上的全权债务关系。 (2)权力关系说强调国家式地方公共团体在法律关系的地位上相对人民有 优越性;而债务关系说则强调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在法律关系上与人民是对等关 系。 (3)债务关系说明确地将租税法律关系区分为租税实体法关系和租税程序 法关系,并强调租税实体法关系是租税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与此相对,权 力关系说强调行政行为在租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性。 (4)权力关系说认为租税法律关系是单方性命令服从关系(认为发布命令 者对相对方不负回答责任,作为服从者的相对方无权审查命令的适当性而必须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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