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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皇权的树立 革旧鼎新 洪武初年,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元代。在实践中,朱元璋渐渐感到其中 的弊端,于是毅然借鉴历史上成败治乱的经验教训,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顿、 改革。 朱元璋对国家的机构改革首先是从地方上开始的。元朝行中书省,总管 方的军政、民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权力很大。洪武九年(1376),朱 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 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这三个机构既各自独立,又互相牵制,这就防止 了地方势力过重而闹独立的可能。 朱元璋在废除行中书省的当年,设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 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 (1382),又增加了云南布政使司,一共十三个。布政使司之下设府(州) 县 接着,又进行朝廷机构的改革。明初中书省总揽天下政务,在朝廷各个 机构中位置最高,其行政长官左、右丞相,负有统率百官之责,位崇权重, 极易与皇帝产生矛盾。洪武初年,朱元璋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李 善长为人处事向来以小心谨慎著称,徐达则较多时间是带兵征战在外,他们 都没有与朱元璋发生大的矛盾冲突。但胡惟庸任相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日俱增。 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淮西集团重要人物之一。洪武六年(1373),由 于李善长的极力推荐,胡惟庸由右丞相升左丞相。胡惟庸专权用事,“生杀 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 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 数。”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达到顶峰。朱元璋见大权旁落,自然不能容忍。洪 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罪名诛杀了胡惟庸,趁机取消了中 书省,废除丞相等官。朝廷政务由六部分理,提高六部的品秩,各部尚书直 接听命于皇帝。丞相制的废除,宣布了中国一千多年宰相制度的终结,也使 朱元璋成了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 同年,朱元璋也废除统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 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二名,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和都指挥使司。 都督府的职权与兵部有明确的分工。兵部有颁发军令、铨选军官的权力,但 不能直接统率军队。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无权调遣军队。每逢 战事,由皇帝亲自任命军事统帅,兵部发布调遣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征。 战事结束,军归卫所,主帅还印,这样二者互相制约,军权集于皇帝一身 在军队的编制和训练上,朱元璋和刘基研究了历代兵制,创立了明代所 特有的卫所制度。这种制度特点是:军籍世代沿袭,实行耕战结合,平时既 屯耕,也训练。卫所制分卫、所两级,在全国军事重地设卫,次要的地方设 所。大体五千六百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使。每卫下面分五个千户所,每千 《明史》卷三O八《胡惟庸传》第二节 皇权的树立 革旧鼎新 洪武初年,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元代。在实践中,朱元璋渐渐感到其中 的弊端,于是毅然借鉴历史上成败治乱的经验教训,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顿、 改革。 朱元璋对国家的机构改革首先是从地方上开始的。元朝行中书省,总管 一方的军政、民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权力很大。洪武九年(1376),朱 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分设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 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这三个机构既各自独立,又互相牵制,这就防止 了地方势力过重而闹独立的可能。 朱元璋在废除行中书省的当年,设立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 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 (1382),又增加了云南布政使司,一共十三个。布政使司之下设府(州) 县。 接着,又进行朝廷机构的改革。明初中书省总揽天下政务,在朝廷各个 机构中位置最高,其行政长官左、右丞相,负有统率百官之责,位崇权重, 极易与皇帝产生矛盾。洪武初年,朱元璋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李 善长为人处事向来以小心谨慎著称,徐达则较多时间是带兵征战在外,他们 都没有与朱元璋发生大的矛盾冲突。但胡惟庸任相之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与日俱增。 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淮西集团重要人物之一。洪武六年(1373),由 于李善长的极力推荐,胡惟庸由右丞相升左丞相。胡惟庸专权用事,“生杀 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 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 数。”①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达到顶峰。朱元璋见大权旁落,自然不能容忍。洪 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罪名诛杀了胡惟庸,趁机取消了中 书省,废除丞相等官。朝廷政务由六部分理,提高六部的品秩,各部尚书直 接听命于皇帝。丞相制的废除,宣布了中国一千多年宰相制度的终结,也使 朱元璋成了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 同年,朱元璋也废除统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 五军都督府,每府设左右都督二名,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和都指挥使司。 都督府的职权与兵部有明确的分工。兵部有颁发军令、铨选军官的权力,但 不能直接统率军队。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无权调遣军队。每逢 战事,由皇帝亲自任命军事统帅,兵部发布调遣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征。 战事结束,军归卫所,主帅还印,这样二者互相制约,军权集于皇帝一身。 在军队的编制和训练上,朱元璋和刘基研究了历代兵制,创立了明代所 特有的卫所制度。这种制度特点是:军籍世代沿袭,实行耕战结合,平时既 屯耕,也训练。卫所制分卫、所两级,在全国军事重地设卫,次要的地方设 所。大体五千六百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使。每卫下面分五个千户所,每千 ① 《明史》卷三○八《胡惟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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