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2000年11月1日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