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北水 关于“企业家政府”的批评 (一)根本不存在一个注定了要凌驾于其它价值或利益 之上的价值或利益,即使是顾客取向的公共服务观; (二)“政府是与众不同的”,因为政府被赋予了保证竞 争性权力中心、个人权利保障、定期选举、联邦主义、 分权等独特的宪法责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 3 一、关于“企业家政府”的批评 (一)根本不存在一个注定了要凌驾于其它价值或利益 之上的价值或利益,即使是顾客取向的公共服务观; (二)“政府是与众不同的”,因为政府被赋予了保证竞 争性权力中心、个人权利保障、定期选举、联邦主义、 分权等独特的宪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