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央税与地方税 >按税种的隶属关系划分 >1994年税制改革: 中央税:税收立法权、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归中央的税 种。 口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桉照一定比例分配后支配使用的 税种。 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地分税:税收立法权或税收管理权、收入支配权归地方 的税种。 口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所有税种。 (五)中央税与地方税 按税种的隶属关系划分 1994年税制改革: 中央税:税收立法权、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归中央的税 种。 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后支配使用的 税种。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地方税:税收立法权或税收管理权、收入支配权归地方 的税种。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所有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