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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国际经济法说:国际经济法 大国际经济法是从国际经济生活的客观现实或者从国 际经济秩序的总体结构来理解国际经济法的 大国际经济法学说的代表人物 美国的杰塞普、杰克逊、斯泰纳、瓦格茨、洛文菲尔 德等,德国的彼德斯曼,日本的樱井雅夫,中国的姚 梅镇和陈安教授。 大国际经济法学说的基本主张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国内法与 国际法、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总和或者认 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秩序的各种法律部门的 功能性一体化结构 大国际经济法学说的分析评价(三)大国际经济法说:国际经济法 ◼ 大国际经济法是从国际经济生活的客观现实或者从国 际经济秩序的总体结构来理解国际经济法的 ◼ 大国际经济法学说的代表人物 美国的杰塞普、杰克逊、斯泰纳、瓦格茨、洛文菲尔 德等,德国的彼德斯曼,日本的樱井雅夫,中国的姚 梅镇和陈安教授。 ◼ 大国际经济法学说的基本主张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各种国际经济关系的国内法与 国际法、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总和或者认 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秩序的各种法律部门的 功能性一体化结构 ◼ 大国际经济法学说的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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