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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一章总论 气质量指标SO2、NO2、TSP产生影响。只有在消毒过程中,氯气的事故性泄露可 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其等标排放量远远小于 2.5×108m3/,对照导则,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水厂沉淀池的排污水和滤池反 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α和SS,污水排放量不大,废水水质 成分简单,对该废水进行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再排放,因此根据导则,确定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噪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Ⅱ类标准地区,由于本项目建在一山坡地上,制水后 通过当地的地势自流供水,不设泵房,建成后噪声级增加很小,且周围800m范围 内无居民等敏感点,故项目噪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分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m2.1~23-1995) 的要求,本次环评工作等级为三级。 六、评价范围和保护对象 1.评价范围 大气:以拟建地点为中心,半径1km范围内。 水体:庆元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2km至县城下游断面松源溪河段。 噪声:本项目周界。 2.保护对象 由于本项目周围8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受“三废”和噪声等危害, 特别是氯气的正常排放的影响。因此,主要保护对象为庆元县自来水厂内的职工 及办公场所等 七、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及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周围的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 重点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对周围大气、水体、农业生产、生态等要素的环境影 响评价;项目建成后氯气的事故性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本扩建工程项目水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庆元县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一章 总论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 7 - 气质量指标 SO2、NO2、TSP 产生影响。只有在消毒过程中,氯气的事故性泄露可 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其等标排放量远远小于 2.5×108 m3 /h,对照导则,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 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水厂沉淀池的排污水和滤池反 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Cr和 SS,污水排放量不大,废水水质 成分简单,对该废水进行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再排放,因此根据导则,确定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 噪声环境 本项目所在功能区属于Ⅱ类标准地区,由于本项目建在一山坡地上,制水后 通过当地的地势自流供水,不设泵房,建成后噪声级增加很小,且周围 800m 范围 内无居民等敏感点,故项目噪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分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1995) 的要求,本次环评工作等级为三级。 六、评价范围和保护对象 1. 评价范围 大气:以拟建地点为中心,半径 1 km 范围内。 水体:庆元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 2 km 至县城下游断面松源溪河段。 噪声:本项目周界。 2. 保护对象 由于本项目周围 8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受“三废”和噪声等危害, 特别是氯气的正常排放的影响。因此,主要保护对象为庆元县自来水厂内的职工 及办公场所等。 七、评价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及自来水厂扩建工程周围的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 重点为: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对周围大气、水体、农业生产、生态等要素的环境影 响评价;项目建成后氯气的事故性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本扩建工程项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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