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四川省树脂总厂,1989年4月经批准进行 股份制试点,1993年5月7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 码:000510,德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1700万股,占总股本的32.17%,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历次配送,1997年末,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股3905776万股,占总股本的13.3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998年,四川三 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受让德阳市金路持股联合会等8家单位所持 本公司法人股共计4288.716万股,占总股本的146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1年,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四川三通企业(集团)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288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64%,成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2003年,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川执字第58-2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强制过户给汉 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9年 8月27日至12月31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减持,致 使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8月,自然人股 东刘江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成为公司第一大股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罗东先徐洪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口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口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否 2017年 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年 营业收入(元) 1,728,148.686401534,154,23770 1265%1,620089,24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7% 14,058,11494 (元) 67,523,56362 58,074,772.25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四川省树脂总厂,1989 年 4 月经批准进行 股份制试点,1993 年 5 月 7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 码:000510,德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 17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2.17%,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历次配送, 1997 年末,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股 3905.776 万股,占总股本的 13.3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998 年,四川三 通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受让德阳市金路持股联合会等 8 家单位所持 本公司法人股共计 4288.716 万股,占总股本的 14.6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1 年,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四川三通企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4288.7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4.64%,成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2003 年,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川执字第 58-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强制过户给汉 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9 年 8 月 27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减持,致 使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 年 8 月,自然人股 东刘江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成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罗东先 徐洪平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元) 1,728,148,686.40 1,534,154,237.70 12.65% 1,620,089,24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67,523,563.62 58,074,772.25 16.27% 14,058,1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