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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概括为六点: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定地 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文攻武 备”的总方略。第三,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创造性地发展了关于两岸谈判 的主张。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基础”的战略高度,努力 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第六,从 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 于增强综合国力。 (2)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 富和发展 2003年以来,台湾当局在“台独”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台海局势日益严峻。以胡 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台海局势的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做出了关于新形势下对 台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论述、新主张,采 取了一系列新举措。 005年3月4日,胡锦涛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 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 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 律,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 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 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 和坚定决心。这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打击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促进两岸关系和 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005年4、5月间,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先后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 席宋楚瑜率团访问大陆,开展两岸政党交流与对话并分别发表公报,达成多项共识。在会谈 和公报中,胡锦涛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等新的主张 2006年4月,胡锦涛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 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胡锦涛关于祖国和平统一的一系列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了“和平统 国两制”的科学内涵,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可以概括为五 点:第一,明确提出反对和遏制“台独”是新形势下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第二 提出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义,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涵。第三,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 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第四,强调和平统一工作也要体现以 民为本、为民谋利。第五,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 形势下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领导全党全国 人民同“台独”分裂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沉重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坚定地维护了台可以概括为六点: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定地 维护一个中国原则。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文攻武 备”的总方略。第三,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创造性地发展了关于两岸谈判 的主张。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基础”的战略高度,努力 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第六,从 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 于增强综合国力。 (2)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 富和发展。 2003 年以来,台湾当局在“台独”分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台海局势日益严峻。以胡 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台海局势的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做出了关于新形势下对 台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论述、新主张,采 取了一系列新举措。 2005 年 3 月 4 日,胡锦涛提出了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 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 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对台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2005 年 3 月 14 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部重要法 律,将中央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 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 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 和坚定决心。这部重要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打击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促进两岸关系和 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005 年 4、5 月间,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先后邀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 席宋楚瑜率团访问大陆,开展两岸政党交流与对话并分别发表公报,达成多项共识。在会谈 和公报中,胡锦涛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的两岸关系等新的主张。 2006 年 4 月,胡锦涛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 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胡锦涛关于祖国和平统一的一系列讲话,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内涵,是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可以概括为五 点:第一,明确提出反对和遏制“台独”是新形势下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第二, 提出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义,丰富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内涵。第三,提出构建和平稳定发展 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第四,强调和平统一工作也要体现以 民为本、为民谋利。第五,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将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法律化。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 形势下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领导全党全国 人民同“台独”分裂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沉重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坚定地维护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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