酯股份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1,800,0000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81,32985-1.35992751,712,244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9,241 101,176 385,878 合计 1,029,490.8115,118,201154,570,795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口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 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 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享受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3.62981该税收优惠政策,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增值税即 征即退税款3629.81141元。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即征即退政策收入属于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税收收入。因此,公司将该部分 税收返还计入经常性损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 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1,80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81,329.85 -1,359,992.75 1,712,244.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9,241.78 -101,176.35 385,878.19 合计 -1,029,490.81 15,118,201.11 54,570,795.3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款 3,629,811.4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 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 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 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享受 该税收优惠政策,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收到增值税即 征即退税款 3,629,811.41 元。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即征即退政策收入属于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税收收入。因此,公司将该部分 税收返还计入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