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薰事会会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耘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6,933,698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45,120,16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口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其他 √适用口不适用 2017年6月,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对 四家标的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100%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60%股权及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51%股权)财务报表于6月进行合并。 2/2352017 年年度报告 2 / 235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姜修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黎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耘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6,933,698股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 币(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45,120,16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此项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对 四家标的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 司 100%股权,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 60%股权及国药控股北京天星普信生物医药 有限公司 51%股权)财务报表于 6 月进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