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食品卫生管理(第六章)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防止食品污染,所制定 的一系列卫生管理规定:(第17-31条) ●1、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1)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 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本法情况进行检査。(第17 条),上述主管部门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粮食、轻工 和商业等有关部门。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 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 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第18条)6、食品卫生管理(第六章) ⚫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防止食品污染,所制定 的一系列卫生管理规定:(第17-31条): ⚫ 1、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 (1)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 ⚫ 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 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本法情况进行检查。(第17 条),上述主管部门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粮食、轻工 和商业等有关部门。 ⚫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 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 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