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司法制度 、法院组织 英国法院系统首先分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高级法院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低级 法院包括郡法院和治安法院。其次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民事法院系统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 诉法院民事分院和上议院:刑事法院系统包括治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分院和上议 完 陪审制度 说明陪审制的起源及演变,陪审制的运用以及陪审团的职责。 三、辩护制度 说明对抗制的含义:庭审完全由双方律师控制,法官只是消极的仲裁人: 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即律师有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之分,说明两类律师的不同职责和近年来律师制 度的改革。 第十一节英美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英美法系的形成 说明英美法系的形成与英国的殖民统治分不开,解释接受英国法的三种类型。 英美法系的特点 以英国法为核心,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以 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第十节 司法制度 一、法院组织 英国法院系统首先分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高级法院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最高法院;低级 法院包括郡法院和治安法院。其次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民事法院系统包括郡法院、高等法院、 上诉法院民事分院和上议院;刑事法院系统包括治安法院、皇家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分院和上议 院。 二、陪审制度 说明陪审制的起源及演变,陪审制的运用以及陪审团的职责。 三、辩护制度 说明对抗制的含义:庭审完全由双方律师控制,法官只是消极的仲裁人; 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即律师有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之分,说明两类律师的不同职责和近年来律师制 度的改革。 第十一节 英美法系的形成及其特点 一、英美法系的形成 说明英美法系的形成与英国的殖民统治分不开,解释接受英国法的三种类型。 二、英美法系的特点 以英国法为核心,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日尔曼法为历史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举足轻重,以 归纳法为法律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